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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合商法〔2021〕40号,见附件)文件要求,市商务局将开展2022年支持高质量发展政策(鼓励服务外包在岸、离岸业务规模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政策条款
政策条款:鼓励服务外包在岸、离岸业务规模发展。
具体内容:(1)对年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额超过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8000万美元,且增速超过20%的服务外包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5万元、60万元的奖励。(2)对年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超过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且增速超过20%的服务外包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5万元、60万元的奖励。
以上2条不同时享受。
申报条件:1.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商务部业务系统)中注册(备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可申报);2.申报企业执行额均以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为准;3.上年度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执行额为0或当年度在商务部业务系统中新注册的申报企业,当年度执行额增速视同超过20%;4.申报企业应确保不在失信行为有效期内(可登录“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平台查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及流程
本通知所列条款采取网上申报、“免申即享”方式兑现,无需纸质材料。
1.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
2.进入首页点击免申即享,查看免申即享政策通知等内容。
3.政策申报期内,企业端将收到系统推送,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
(二)申报时间
该政策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开放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2023年2月7日。逾期未申报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它说明
(一)相关要求以《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合商法〔2021〕40号)文件精神为准。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做到企业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三)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各类专项政策与本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