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流程、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3/3/27  浏览次数:718

关于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流程、时间,庐江的朋友们是否想要了解一下呢?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那么如果你想要代理申报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9855107810(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
(一)省示范家庭农场(以下简称“省示范农场”)。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皖政办〔2013〕35号)附件《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六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新增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等申报条件(见附件1)。从市级示范农场中择优推荐。
(二)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简称“省示范社”)。符合省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皖农合〔2020〕102号)规定的七项标准等申报条件(见附件2)。从市级示范社中择优推荐。
二、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办法
实行“不限名额、自主申报、三级审核、达标认定”的办法申报认定。各镇(街道、台创园)要注重推荐粮食类主体申报。
三、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核查及评定程序
(一)各镇(街道、台创园)对照省示范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
(二)各镇(街道、台创园)负责对申报主体进行真实性审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涉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共同核查,并征求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对照有关规定和条件进行复核,将推荐报告连同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正式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交叉随机抽查(原则上抽查比例在20%左右)。在此基础上,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经厅长办公会议研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发布。
四、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时间和材料
(一)各镇(街道、台创园)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含证明材料影印件)、纸质材料3套以及汇总表(附件5、附件6)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经办,逾期作废。
(二)申报材料式样见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附件3)、安徽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材料(附件4),电子文本请标注页码。
五、有关要求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从事粮食大豆油料生产和承担扩种任务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
2.带动脱贫户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效果好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
3.参与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
4.设立党支部的农民合作社;
5.列入省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的家庭农场;
6.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对象、农民工、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办领办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
7.妇女创办领办以及民族地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二)各镇(街道、台创园)要加强政策宣传,精心服务指导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三)严格申报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Adodb 数据库操作失败Adodb 关闭数据库连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