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解析:长丰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及奖补政策

文字:[大][中][小] 2023/9/7  浏览次数:398

大家好,小编整理了长丰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及奖补政策的相关内容,想要申报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申报的,可以直接致电小编咨询!
11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9855107810(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一、长丰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三)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四)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二、长丰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奖补
长丰县:根据2022年《长丰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规定:对新认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长丰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
1.《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见附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3.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B107-1)、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B107-2);
4.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受理(公示)证明、省级以上(含省级)新产品鉴定证书、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证明、其他技术创新及品牌类认定证明;
5.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职能部门公开数据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原件1式3份及电子版。

Adodb 数据库操作失败Adodb 关闭数据库连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