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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亳州市财政“借转补”资金管理办法》、《亳州市财政事后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有关要求,2020年度亳州市第二批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申报开展。
一、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申报类别
《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亳政〔2017〕40号)除“支持专利创造、保护和应用”以外的政策条款的兑现。
二、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申报流程
补助申请对象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符合《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亳政〔2017〕40号)支持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其中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的,科技部和省科技厅文件编号、高新技术企业编号暂不填写。申请单位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申请单位基本信息,上报申请表和相关证明附件;各县区科技部门是推荐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要采取专家审核、现场核查、原件确认、对比查重等方式,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对文件规定县区要先行补助的资金,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市在县区补助基础上给予补助。市科技局各科室和二级机构按职能分类分项组织审核,并提出兑现奖补意见。
三、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申报要求
各县区科技部门要对补助申请认真审核,对纸质材料予以确认、分类整理,并将推荐函、兑现补助申请项目汇总表、分项补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含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实施细则中特别要求的除外)于2020年11月13日之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158/5513/773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