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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汇编!2020年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条件材料及评审程序大全

文字:[大][中][小] 2020-11-14  浏览次数:2676

2020年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和评审工作开展啦,网络申报、推荐及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期限为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30日。安徽省省级工法这个项目归口属于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水利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四个类别。工法分为企业级、省级和省级以上级,实施分级管理。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践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省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和公布。省级以上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安徽省省级工法代理申报咨询:0551-65300128,15855137731(微信同号)

 

一、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条件

同一项工法只能由一家企业申报,且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该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申报的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5人。

(一)已公布为企业级的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技术达到省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省级以上、行业或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提供企业标准;

(三)工法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应用,技术成熟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四)工法的整体技术立足于国内或省内,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他单位联合研制开发;

(五)本省施工企业或申报工法应用实践工程在本省的施工企业,均可申报评审;

(六)已在其他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申报评审的同一工法以及已公布为省级以上级或其他省(部)级的同一工法不得在安徽省申报。

 

二、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材料

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材料内容编写应规范、完整,包括:

(一)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原因、过程和关键技术的查新结果、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二)特点:说明与传统工艺方法相比,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上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三)适用范围:适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

(四)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的施工工艺原理;

(五)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工艺流程(可用流程图表示)和实施方法;

(六)材料与设备:说明本工法使用新材料的特点、主要技术指标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及合理的数量;

(七)质量控制:说明本工法应执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具体的质量要求;

(八)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九)环保措施:环保要求的特点和注意事项;

(十)效益分析:从工程实践效果分析本工法在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文明施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一)应用实例:说明本工法应用的项目名称、地点、开竣工日期、实物工程量和应用数量。

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法申报书(按规定格式编写的打印件);

(二)工法文本(按标准格式编写的打印件); 

(三)关键技术的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或行业专家的技术评价等;

(四)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法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复印件)、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五)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说明材料;

(六)企业级工法的批准文件;

(七)工法应用的有关照片和有关影像等其它证明材料;

(八) 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等其他有关材料。

申报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上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资料。

 

 

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程序

(一)工法申报企业按照《2020年度省级工法申报材料说明》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填写《2020年度省级工法申报表》,向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企业申报申请后,应对工法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择优推荐。

(三)各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好推荐申报的工法后,应当组织申报企业通过安徽省“黄山杯”奖和省级工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并按要求对网络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完成推荐程序。

(四)各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网络推荐程序后,应向我厅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包括本地区申报推荐函、《2020年度省级工法推荐汇总表》,并同时将各申报企业的书面工法申报材料(1份)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工法应为企业批准公布的工法。每项工法由1家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须为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对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等存在争议的,不予受理。

(二)每项工法只能通过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同一工法不得同时向多个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

(三)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省级工法时,同一地区推荐申报的工法,其内容不应雷同。

(四)超过有效期的省级工法重新申报的,按照新申报工法有关要求执行。原完成单位为两家的,重新申报企业须征得另一家的书面同意。

 

五、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评审程序

(一) 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省级工法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评审委员会内设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水利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四个类别的专业评审组,各由一名委员兼任组长;每个评审组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

(二) 专业组评审实行主、副审制。每项工法,随机抽取无利害关系的主审专家1人,副审专家2人。每项工法在评审会召开前由主、副专家详细审阅材料,对工法的关键技术水平、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可靠性、推广应用价值、文本编制质量等进行初审,并向评审组提交初审意见。

(三) 专业评审组审查。评审组审查材料,听取主、副审专家对工法的初审意见,评审组成员通过实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专业评审组审查意见,达到三分之二(含)以上有效票数的,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

(四) 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委员会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对各专业评审组提交审查通过的工法进行评议审核,全体成员实名投票,有效票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通过,形成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经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十七条  经评审通过的省级工法名单,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和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并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网络申报、推荐及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期限为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二)工法申报企业和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登录安徽省“黄山杯”奖和省级工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申报和推荐。网上申报时,建议使用Intenet Explorer11.0以上版本浏览器。

(三)为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按时推荐申报,请尽量提前申报。网上申报过程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网络支持单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四)请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做好2020年度省级工法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工法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职务及联系方式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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