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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申请新产品鉴定工作承办机构是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针对阜阳市内各有关企业都可以申请,符合安徽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2010〕48号)文件要求的企业,均可申请转报确认。
具体阜阳市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阜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市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着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
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着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申报递交材料有: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的请示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新产品鉴定证书、产品查新报告、环保达标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申报流程:企业向所在地经信部门申请。所在地经信部门向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送相关材料。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文件向省经信委请示。
办理时限:符合申报条件资料齐全,经核查6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上报请示。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免费咨询及代理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