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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通知已出,今年黄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为两批。两次申报的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呢?黄山市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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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黄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要求:
1、黄山市2021年高企认定推荐工作分两批,统一集中进行推荐。
2、申报企业直接在“科技部服务平台”和“省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资料,申报阶段除参加初审会外不需提供额外纸质申报材料。
3、请各区县、高新区于3月20日前上报初审会组织方案,市科技局将联合市税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赴各区县参加高企材料初审会。各申报企业于初审会前报送申请材料(一式2份无需胶装)到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第一批初审会时间不得晚于4月30日。第二批初审会不得晚于7月5日。
4、初审会后各地做好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善工作,并于5月8日前(第一批)、7月26日前(第二批)将科技、财政、税务联合推荐函及《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5、通过省高企认定办组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直接在“科技部服务平台”打印认定申请书,一式二份报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区县、高新区科技部门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认定申请书一式二份,统一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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