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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1-3-19  浏览次数:1048

一、申报范围

在蚌埠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成立技术中心并有效运行,且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企业研发试验用的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万元,每年科技活动经费应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3%以上或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超过150万元,技术中心专职技术开发人员15人以上。  

二、申报条件
按照《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7.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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