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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已经开始了,那么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的评选遵循申请自愿、免费和评选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得正奖和提名奖的组织均不超过3个。对获得正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杯,并奖励首次获奖的组织80万元;对获得提名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并奖励首次获奖的组织2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优先推荐参评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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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注册,且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省属以上组织,可以是二级法人)。
(二)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导向、节能减排等政策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它相关体系认证。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及生态损害、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
(五)获得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或获得评定委员会指定的相关行业协会以及有关部门、单位推荐。
二、对已受理的申报组织,由评定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工作组开展评审。
1、专家工作组对申报组织开展材料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报告和评价得分;获得550分以上的申报组织进入现场评审阶段(总分1000分)。
2、专家工作组开展现场评审时,需根据参评组织现场评审情况,形成书面现场评审报告和评价得分。现场评价得分为最终评奖依据。
3、专家工作组根据现场评审结果,拟定获奖组织名单。正奖需获得600分以上,提名奖需获得550分以上。如申报组织均未达到奖项规定分值的,则该奖项空缺。
4、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专家工作组汇报,对拟获奖组织名单进行审议,拟定正奖和提名奖名单。
5、由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将拟定的市长质量奖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6、公示通过的拟获奖组织,由评定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市政府批准。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咨询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其他细则问题,卧涛科技,专注项目申报,小编这边期待您的来电。项目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15855155083(微信同号),288139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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