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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智秘〔2021〕145号)和《合肥市支持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建设实施细则(暂行)》(合人才〔2017〕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两项工作通知进行转发,具体转发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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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
(一)参评对象
已在省科技厅登记备案,运行一年以上的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以获得省科技厅批文为准,运行年限从工作站签约之日起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已经享受过建站资助或者绩效评价奖励的工作站不列入此次绩效评价对象。申报绩效评价采取自愿原则。
(二)评价内容
根据《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办法》(科人〔2015〕49号),重点围绕科技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养、知识产权创造四个内容,评价院士工作站建站以来工作绩效。
(三)参评方法
1.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院士工作站对照备案登记表、合作协议、年度工作计划等,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并网上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申报书》,上传相关工作站绩效、建站单位性质等证明材料。非院士工作站承担的工作,不列入绩效评价范围。
申报书填报网址: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平台和人才专项”→“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网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填报。
2.提交材料。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后,各院士工作站在线打印整套申报书(一式2份,盖公章),连同汇总表(1份,见附件1)一并报高新区科技局。电子版(汇总表Word版、申报书PDF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3.时间节点。各单位请在2021年5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17:30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提交至高新区管委会10楼1024办公室。
二、新建院士工作站资助
(一)申报对象
2019年度、2020年度新建获批的院士工作站建设单位,同一单位不重复享受该资助。
(二)申报条件
取得省科技厅同意备案的批复,按合作协议正常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
(三)申报材料
1.省科技厅同意备案的批文;
2.院士工作站备案材料及当前工作开展情况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进入“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stmis.hfkczx.com),选择申报用户登录,跳转至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认证登录(选择法人用户登录),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维护后,选择项目管理——事后奖补类——新建院士工作站补助,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完成系统申报提交后,在系统中导出全部申报材料,将申报书一式2份装订成册,连同汇总表(1份,见附件2)一并报送高新区科技局。电子版(汇总表Word版、申报书PDF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3.时间节点。各单位应尽快完成线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14日。各单位请在2021年5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17:30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提交至高新区管委会10楼102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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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1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申报情况汇总表
序号 |
院士工作站名称 |
组建单位 |
组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 |
组建单位性质 (事业/国企/民企) |
组建时间 |
备案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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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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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时间填写院士合作协议签署日期,备案时间填写省科技厅下发批文日期)
附件2
新建院士工作站资助申请汇总表
序号 |
院士工作站名称 |
院士 姓名 |
组建单位 |
申报备案年度 |
联系人 |
手机 |
单位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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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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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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