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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并于6月3日前将推荐意见函以及汇总表(一式1份)、《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一式3份,两个方向的一式6份,以此类推),按照项目类别第(一)、(二)、(三)类报至市经信局工业互联网处,第(四)类报至市经信局装备工业处,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同步报送。
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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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
推荐项目汇总表 | |||||||
推荐单位(盖章): | |||||||
序号 | 申报单位 | 申报类别 | 申报方向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