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

2021年阜阳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扶持奖补政策申报条件、材料及奖补!

文字:[大][中][小] 2021-6-3  浏览次数:1417

新!阜阳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扶持奖补政策内容条件材料及奖补:
一、支持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
(一)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阜阳市项目申报代理免费咨询电话:15855157003(可加微信)
1.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属于工业项目,符合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和“554”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备案时间不早于2018年;
(2)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3)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基本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且项目建设正常;
(4)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设备不予补助。
(5)项目纳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并按期填报投资数据。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项目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需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3)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自有资金有效凭证、2020年12月份的基本账户流水(加盖金融机构印章),厂房、设备清单(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付款凭证、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已申报项目建设及设备投资奖补的项目,开票时间为2020年。2019年未申报项目建设及设备投资奖补的项目,开票时间为2019、2020年),交易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交易合同等相关支撑材料。
(4)项目已列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相关支撑材料。
3.以下情形不纳入本次奖补范围
(1)厂房:工程服务费、劳务费、可研、勘察、监理费、设计费、单列的水泥、黄沙、钢材等建筑材料费、装修费等;
(2)设备:二手设备,无所有权的融资租赁设备,设备软件,设备零配件、损耗配件,公共信息设备,办公设备,制冷设备(食品药品行业除外),配电设备,部分特种搬运设备、运输车辆等非关键生产设备。
(3)其他:个人代开大额发票的设备、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设备等其他不予奖补设备。
(4)预拌砂浆、混凝土、沥青生产等行业。
(二)支持企业设备投资
当年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属于工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除外)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和“554”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2)2020年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申报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未纳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资金证明材料,包括已购置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金额、发票号、发票开具时间等信息)、付款凭证和设备购置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易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还需提供交易合同等相关支撑材料;
(3)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项目列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相关支撑材料;
(4)不纳入本次奖补范围参照第1条项目建设类。
本条与第1条不重复享受。
工业机器人购置(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3)的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购置工业机器人的清单、发票、合同、付款凭证;
(3)机器人在企业车间使用的电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购置(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被认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单位或购置经省认定的市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单位。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认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文件;
(3)购置省认定的市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清单、发票、合同、付款凭证;
(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单位使用的电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5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工业机器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购置奖补政策与支持工业项目建设、支持企业设备投资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对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和北斗数据、机器人、生命健康、绿色建材等产业园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培育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当年已享受“一事一议”“一企一议”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我市其他扶持政策。
二、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与疫情专项贷款贴息不重复享受)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1)申报时是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020年6月及以后新入规企业可参照本条执行,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不同时享受);
(2)2020年与本省行政区划内设立的银行产生总额200万元以上贷款;
(3)贷款资金用途为缴纳税收、政策性扶贫贷款等非直接用于购买原材料、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纳入此次奖补范围;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5)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大于企业当年税收和社保缴纳金额;
(6)奖补金额不足2万元的不予补助。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附件4),每笔贷款分别填写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加盖金融机构印章,附件5);
(3)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单或借款凭证、有效的利息结算凭证(明确还息金额、有金融机构印章),其中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利息结算凭证相互关联(企业有多笔贷款的,每笔贷款分别按以上顺序装订);
(4)由属地统计或经信部门统一出具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证明。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1)申报时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除外);
(2)2020年与本省行政区划内设立的银行产生总额500万元以上贷款;
(3)贷款资金用途为缴纳税收、政策性扶贫贷款等非直接用于购买原材料、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纳入此次奖补范围;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5)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大于企业当年实缴税收和社保金额总和;
(6)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奖补金额不足10万元的不予补助。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附件4),每笔贷款分别填写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加盖金融机构印章,附件5);
(3)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单或借款凭证、有效的利息结算凭证(明确还息金额、有金融机构印章),其中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利息结算凭证相互关联(企业有多笔贷款的,每笔贷款分别按以上顺序装订);
(4)由属地统计或经信部门统一出具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证明。
(五)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当年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申报材料
(1)基本申报材料;
(2)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认定文件。
当年新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新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县市区经信和统计部门出具的当年新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证明材料;
(3)企业被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后在统计库中首次填报的统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及县市区统计部门公章)。
(六)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培育“13581”龙头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且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含10个百分点)的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1)县市区统计部门出具的年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及产值增速证明材料。
(2)企业2019年、2020年在统计库中上报的12月份生产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及县市区统计部门公章),其中2020年入规的只需提供2020年报表和2020年入规的证明材料。
新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工业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进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布的202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名单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布的202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名单。
(七)支持药品研发。
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生产企业(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1.申报条件
我市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仿制药品种2020年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一致性评价的。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和生物样本检测的费用支出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国家局公告打印件;
(4)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国家局公告打印件;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所关联使用的原料药生产企业(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种关联审评审批的原料药生产企业。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药学研究支出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3)原料药与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关联审评证明材料;
(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国家局公告打印件;
(5)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八)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发展
当年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当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受理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在沪深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该条农业、服务业企业参照执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奖励
(1)2020年度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资金申请表;
(2)“新三板”挂牌通知;
(3)阜阳市企业上市挂牌选择中介机构登记函。
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奖励
(1)2020年度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资金申请表;
(2)省股交中心挂牌通知;
(3)阜阳市企业上市挂牌选择中介机构登记函。
(九)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1.申报条件
2020年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1.申报条件
2020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产品
1.申报条件
2020年公布的国家级、省级新产品。
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1.申报条件
2020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十)支持产品宣传推介
在中央媒体进行“安徽工业精品”宣传
1.申报条件
2020年参加省经信厅组织的“精品安徽”央视宣传推介的工业企业。
在本地媒体进行宣传
1.申报条件
2020年在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颍州晚报广告宣传费用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在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颍州晚报进行广告宣传的宣传广告合同、发票、支付凭证。
三、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十一)支持示范企业发展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企业
1.申报条件
2020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企业。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1.申报条件
2020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精品
1.申报条件
2020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精品。
新获得国家、省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新获得国家、省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的企业。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
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单项冠军培育、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单项冠军培育、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
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
四、支持绿色制造
(十二)支持绿色制造示范试点
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企业。列入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企业只奖补首次列入,只享受一次奖补,同一集团公司控股企业视为同一企业。
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列入安徽省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
获得省级节水型称号(省水利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命名)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列入安徽省节水型企业名单的企业。
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节能环保示范试点、“能效之星”等称号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再制造产品目录》、《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目录》的企业,通过国家或省验收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高端智能再制造示范企业、电器电子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
(十三)支持企业节能环保提升(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1)2020年列入省工业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含节能环保优质生产企业目录、节能环保先进技术目录、节能环保新产品新装备目录、节能环保重点改造项目目录、节能环保服务机构目录5个子目录)的工业企业。
(2)同时列入推介目录中多个子目录的企业只享受一次奖补,申报时注明所选子目录。往年已按节能环保优质生产企业、服务机构目录获得奖补的企业再次列入相同子目录不再奖补;往年已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新产品新装备、重点改造项目目录获得奖补的企业相同技术、装备产品、项目再次列入相同子目录不再奖补。
(3)列入《节能环保重点改造项目目录》的项目需相关手续完备,备案时间不早于2018年,项目已实施完毕并竣工验收。
(十四)支持洁净厂房建设(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新一代电子信息、食品、医药(经GMP认证)、化妆品行业百级、千级洁净厂房的工业企业。
    五、支持两化融合和信息消费
(十五)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与应用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并且在申报期内持有有效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
3.其他
该项目择优进行奖补。
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双创”试点示范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 申报条件
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
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新获批为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经评估实现初级登云、深度登云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为初级登云企业、深度登云的企业。
获得省优秀上云企业案例称号的企业
1.申报条件
2020年被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为省优秀上云企业案例的企业。
(十六)支持电子信息、软件和大数据产业发展
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20年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名单的企业。
首次进入全国软件百强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20年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的企业。
首次进入安徽省重点电子信息名单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安徽省重点电子信息企业奖补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2020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安徽省重点电子信息企业”奖补的文件。
首次进入安徽省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安徽省重点软件企业奖补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2020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安徽省重点软件企业”奖补的文件。
认定为“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 申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认定为“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文件。
认定为省级优秀智能硬件产品的企业(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优秀智能硬件产品奖补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2020年获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优秀智能硬件产品奖补文件。
(十七)支持智能制造项目发展(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或2020年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企业。  
(十八)支持信息消费示范企业
新认定的国家级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2020年国家级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2020年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六、支持示范基地平台建设
(十九)支持示范基地发展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孵化或创业示范基地(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孵化或创业示范基地。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新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认定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的。
被国家综合评价为五星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被国家综合评价为五星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七、支持建筑业发展(本政策与现行优惠政策有交叉的,使用发布时间较新的政策,同一事项不重复支持)
(二十)支持建筑企业上规模(受理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1.申报条件
(1)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的,每上一个台阶奖补一次;
(2)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
(3)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
(二十一)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 (受理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1.申报条件
建筑业企业2020年市外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的,每上一个台阶奖补一次。
(二十二)支持建筑企业优化升级(受理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1.申报条件
(1)2020年新获得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类企业;
(2)2020年新获得特级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3)2020年首次晋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二十三)支持建筑企业创优夺杯(受理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1.申报条件
(1)承建的工程项目2020年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企业;
(2)承建的工程项目2020年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企业;
(3)承建的工程项目2020年获得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或“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企业;
(4)承建的工程项目2020年获得阜阳市建设工程“颍州杯”的企业。
(二十四)支持绿色建筑建材业发展(受理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1.申报条件
(1)2020年20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
(2)2020年获得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的建材企业。
对新(改扩)建的绿色环保型搅拌站并通过专项验收的预拌砂浆项目(受理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申报条件
2020年已完成厂房、成套生产线和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的绿色环保型预拌砂浆新(改、扩)建项目,项目须竣工并通过验收。实施绿色环保型预拌砂浆新(改、扩)建项目的企业须按规定上报散装水泥统计报表。

阜阳市项目申报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0892 QQ:2885162378

2021年阜阳市奖补项目学习

Adodb 数据库操作失败Adodb 关闭数据库连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