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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及科创板挂牌省级奖励资金申报条件、奖补标准

文字:[大][中][小] 2021-6-30  浏览次数:1816

2021年安徽省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及科创板挂牌省级奖励资金正在积极申报中,关于本次安徽省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及科创板挂牌省级奖励资金申报的条件及奖补标准详细内容已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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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申报条件:
为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成功上市(含红筹架构和VIE架构等)企业、首次挂牌融资企业、首次完成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以及培育企业在沪深港交易所上市的皖北地区和大别山片区市或县(市、区)政府。
安徽省科创板挂牌省级奖励资金申报条件:
为二季度省科创板挂牌并股改企业,申请材料:申请奖励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挂牌情况等)、资金申请表、挂牌通知书、高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变更证明、企业奖励接收账号(账户、账号、开户行信息),同时提供相应盖章扫描件。
安徽省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申报奖补好处:
1、 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省财政分阶段给予奖励200万元,其中:改制完成并在安徽证监局首次辅导备案的拟上市企业奖励60万元;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再奖励140万元。
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的(含红筹架构和VIE架构等),省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省内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我省的,省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2、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的企业,省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70万元(与首次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成功上市在同一年度内的,不重复奖励)。
3、对首次成功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省财政按照实际发行规模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70万元。
4、皖北地区和大别山片区每培育1家在沪深港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省财政奖励企业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政府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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