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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支持推广应用申报补助、申报条件政策

文字:[大][中][小] 2021-12-30  浏览次数:1073

关于宿州市支持推广应用申报补助、申报条件等政策内容分享,宿州市对推广应用效果综合评价,会有30%的补助资金扶持,高达200万,那么如果有申报需求的,可以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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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州市支持推广应用政策类别

创新政策

二、宿州市支持推广应用申报补助政策内容

生物基新材料产品应用于奥运会、全运会、省运会以及其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重大国际国内活动和会议,对推广应用效果综合评价,按照实际投入最高3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三、宿州市支持推广应用政策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20〕2号)

四、宿州市支持推广应用申报条件

省内生物基新材料生产企业产品应用于重大国际国内活动。

五、宿州市支持推广应用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生产经营情况、产能装备情况等;产品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性能指标、已应用情况;应用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内容、应用产品及应用量、应用效果等;会务组织方说明;销售清单、合同及发票。

六、宿州市支持推广应用申报流程

由县区发改委对照要求组织申报,经县区政府同意后,会同财政部门上报申请文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转文上报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有关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省发展改革委依据评审意见,研究提出资金安排意见,并在“涉企”系统中进行比对筛查后,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形成资金安排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省财政厅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由省发展改革委商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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