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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申请对象条件和认定奖励评审细则

文字:[大][中][小] 2021-10-14  浏览次数:932

安徽省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申请对象条件是哪些?认定奖励评审包括哪些?以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整理说明,需要咨询或者想要申请的都可以在线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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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申请对象条件

省科技奖自然科学类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人员。

省科技奖科学技术进步类授予下列人员、组织:

(一)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人员;

(二)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或者组织;

(三)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社会公益性工作,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人员或者组织;

(四)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保障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组织。

省科技奖技术合作类授予省外、境外的下列人员、组织:

(一)在我省传播先进科学技术知识、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二)与我省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

(三)促进我省与省外、境外进行科学技术合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安徽省芜湖市科学技术奖认定奖励评审

省科技奖除技术合作类奖不分等级以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的公民,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

对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员,授予重大科技成就奖。重大科技成就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

省科技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80项。

省科技奖的评审和授予

省科技奖每年评审一次。

省科技奖候选人由下列组织和个人推荐:

(一)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二)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三)高等学校、中央驻皖科研机构;

(四)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组织、科学技术专家。

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组织,推荐省科技奖候选人时,应当组织有关方面的科学技术专家对候选人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进行初审,并提出奖励类别、等级的建议。

推荐组织和个人限额推荐省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时,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推荐人为组织的,应当提供科学技术成果初审结论;推荐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推荐人对科学技术成果的评价意见。

专业(学科)评审组作出认定科学技术成果的结论,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建议。

省科技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奖金,其中的重大科技成就奖由省长签署。

省科技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奖金数额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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