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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企业申请,小编根据以往的经验总结,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材料。在提交材料中,针对税局加大高企/加计扣除审查力度的现状,企业需要建立规范的科技财税体系,下面来看详细情况,本文较专业,有看不懂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联系。
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8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四)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项授权或进入实审期的发明专利;
3项以上授权或已正式受理进入审查阶段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五)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逐年按1%递增,具有较好成长性,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企业职工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这两个文件需要盖上企业的公章。
2、知识产权相关的才(比如说专利证书、软著等等,这些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可以选择找代理机构购买,需注意的是需要提前一年购买)。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组织管理。
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4、出具一份员工总体情况说明书,以及相关的技术人员名单。
5、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研发费用问题
一、优化账务
1、八大费用
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与长期待摊费、无形资产摊销、设计费、装备与调试费、委外研发费、其他费用。
2、研发部门
研发部+N个参与研发活动的其他部门
3、研发阶段 (以传统制造业为例)
PH1项目风险评估(市场机会/利润)
PH2新品开发设计(3D模型/实效分析)
PH3制造工艺设计(模具/组装设备)
PH4小批量试产(尺寸检验/样品确认)
PH5中批量验证(稳定性/良品率/安全测试)
根据企业不同的核算基础,选择合适的方法
4、专账
☑采用财务软件核算
☑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利润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纳税申报表
☑项目可追溯
5、辅助账
☑项目分配辅助核算
☑分散于不同成本中心
☑采集范围含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二、控制风险
高企核查重点关注事项:
1、研发活动未留下计划、执行和结果记录。
2、近三年财务账及报表研发费用均为0。
3、税务申报系统中研发费用和高薪收入均为0。
4、科技人员无研发相关的专业学历。
5、科技人员平均工资偏离合理水平。
6、缺乏必要的研发场地及研发设备。
7、净资产及流动资金明显不足。
8、纳税总额低于各级政府给予的高企补贴额度。
9、实际生产经营或研发场所不在本地。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
企业享受加计扣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人员和仪器设备,应做好必要记录,将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分配。
2、进行多项研发活动,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
3、其他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单个研发项目限额10%。
4、研发费用应扣减特殊收入,包括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
5、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包括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部分。
6、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
研发费用中研发领料可以全部加计扣除吗?
1、研发领料一般发生情形
没有生产订单时,为了测试是否达到研发项目既定目标,进行的中间试验、产品试制;有生产订单时,为了保证整批订单生产质量,在量产之前,先进行小批量的产品试制。
2、研发领料在研发项目发生的阶段
一般来说,研发阶段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市场调研与设计——立项——实验室——小试——中试阶段
在后三个阶段,有可能根据研发目标,会领用材料进行测试等,从而形成研发材料。
3、财务应该如何处理
领料时,借记研发费用;
销售产品时,贷记营业收入,不应该将其冲减研发费用。
4、研发领用原材料后,如果继续跟踪原材料,结果有三种可能
A:直接消耗至没有价值,未形成B/C
可以加计扣除。
B: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
可以加计扣除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未产生收入时,要扣减,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C: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产品
本年度已对外销售,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本年度未对外销售,有两种选择:
(1)本年度先可以加计扣除,后续年度销售时,再冲减销售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不足冲减,无限期向下一年递延;
(2)由于未来年度一定会产生销售,因此本年度直接放弃加计扣除。
关于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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