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长丰县先进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4/16  浏览次数:943

为做好我县先进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工作,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借鉴江浙沪先进经验和做法,决定实施长丰县先进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三年攻坚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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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制造强国重要思想,碳达峰碳中和新目标新要求,对标对表江浙沪高质量发展模式,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入推进全域治理、淘汰落后、退低进高、招大引强、平台优化、创新赋能、培大育强、质量提升等八项重点工作,力争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和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双千亿、争一流、做示范”目标,着力将长丰打造为合肥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二、攻坚目标

聚焦产业提档、发展提能、项目提速、企业提效,实施八大攻坚行动,到2024年底,全县工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一区六园”取得重大突破,共同富裕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全县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20万元以上,规上工业亩均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新招引工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达500万元。

(二)产业发展绿色高新。全县淘汰落后产能企业80家以上,整治提升300家,腾出低效工业用地3000亩,完成省市下达节能降耗任务。

(三)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县规上工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产学研用融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基本完善。

(四)项目支撑更加夯实。全县规上企业450户以上,年产值超10亿元制造业18个、超50亿元制造业6个、超100亿元制造业3个;技改投资占全县工业投资比重达50%以上。

(五)品牌引领质量提升。全县“专精特新”小巨人、冠军企业达30户,高新技术产业达500户,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达200户,“安徽工业精品”突破16个。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制造业全域治理攻坚行动

1.开展全域“低散乱污”专项整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依法依规开展“低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安全、环保、消防等手续不全,使用淘汰设备,属于非法建筑,无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或关闭。对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治理改造,明确整改方案、完成时限及整改责任人,逐企逐项整治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或关闭。力争每年完成“低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100家以上,腾退低效用地1000亩以上。(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资规局、各乡镇、经开区。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乡镇、经开区为责任主体,下同)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深入推动各类园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摸清企业在生产、消防、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重点企业开展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大队)


3.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建立绿色供应链、打造绿色园区,提升“制造+绿色”发展水平。推广节能减碳技术装备、清洁新能源应用、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全力推进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通过技改降单耗、减总耗,力争每年实施10项节能改造项目。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资规局)


(二)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


4.全面排摸高耗低效企业。以“亩均论英雄”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以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为依据,按照动态排摸、分类建档、清单管理的方法,对全县制造业企业开展排查,以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企业为重点,建立《长丰县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清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资规局)


5.坚决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对高耗低效企业进行检查,制定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企业整治提升方案,分类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淘汰;对其它高耗低效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搬迁入园、改造提升等方式,实施“一企一策”,对标提升,达标销号。到2024年,全县“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整改基本到位,“低散乱污”企业基本出清,涉及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违法违规的企业完成整改或关停退出。(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法院、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资规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6.推动企业入园入区。按照产业布局,推进工业规划区外的企业在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有发展潜质的前提下,搬迁入规划区内的园区提升发展。对符合环保、安全和亩均效益等准入条件的小微企业,引导其进入就近或产业相近的小微企业园提升发展,严禁“低散乱污”企业(作坊)低端平移。力争三年入园入区企业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实施退低进高提质增效攻坚行动


7.推动高耗低效企业提质增效。鼓励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装备智能化、高端化、数字化水平,促进产业转型,着力提高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等效益指标。鼓励企业“零土地”技改,大力提升土地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军事航空及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等前提下,企业红线范围内的容积率、建筑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绿地率不再设定下限指标;符合消防规范及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建筑密度不作要求。(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8.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符合本地产业政策但自身无能力改造提升的高耗低效企业,鼓励和引导优势企业通过资源要素的整合、置换、嫁接和重组改造等方式,对经营困难、低效用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盘活低效存量。兼并重组中所归集的土地、用能、排污等指标原则上可归重组后企业所有,并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落实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税务局)


9.开展高耗低效企业整治腾退。把连续三年评为D类的企业以及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对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关停退出;在1-2年内整改不力或无力改造提升的企业,引导其关停腾退,由属地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推动低效产能淘汰转移,鼓励企业将低端制造环节转移异地发展,保留总部经济。三年腾退高耗低效企业80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法院、县发改委、县资规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税务局)


(四)实施招大引强落实监管攻坚行动


10.加强补链强链重大项目招引。围绕产业龙头、产业链条,紧盯标志性产业链断链弱链环节,编制招引需求清单,实现精准招商。优化升级招商引资“512”工程,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强化统筹协调服务,确保每年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三分之一,落地率达50%以上,当年落地项目投资完成率达10%以上。每年引进并实现开工建设10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2个以上,招引落地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0个以上,三年引进50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2个以上,引进100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1个以上。加快推进比亚迪、中创新航、新佳通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促尽早开工、早建设、早达产。(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财政局,“一区六园”属地政府<管委会>)


11.严格“两高”项目准入。针对“两高”项目和企业,逐一评估检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节能审查、环评、安全、消防等审批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正在洽谈、尚未获批落地的项目,开展产业准入联审论证;对明显超出地方能耗“双控”目标、环境排放容量的项目,坚决停止引入。(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大队)


12.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全面实施项目达产履约,严格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指标,加强投资监管协议的监督管理。强化从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竣工投产、上规达产履约为一体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严格落实各个时间节点和指标的履约,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强化项目节点精准管控,建立项目问题联动协调帮扶机制。落实项目退出机制,新引进的项目在达产期限届满后未达到监管协议约定且整改无望的,属地乡镇(区)应当启动项目退出机制,收回政府提供的相应资源,终止与该项目的合作。(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县资规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


(五)实施平台优化整合提升攻坚行动

13.推进园区整合提升。统筹全县工业集中区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存量工业园区及小微企业园有机更新,有序腾退规划区外工业空间,加快各类生产要素向主平台和产业园区集聚。发挥平台集聚优势,重点整合提升“一区六园”,力争双凤经开区成为国家级开发区;力争建成新能源网联汽车产业园,并争创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因政府实施产业集聚需要或实施征、搬迁区域的工业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有发展潜力,经依法批准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统筹在全县范围内异地安置工业用地。参照“标准地”出让基本要求,加强工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资规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14.实施小微企业园扩量提标行动。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结合园区实际,合理布点科技企业孵化器。国有(集体)资本积极参与小微企业园建设,为符合准入要求的小微企业入园搭建发展平台,三年内新(改、扩)建小微园区30万平方米。探索产业链同类企业抱团联合拿地,实现一个园区内产业链关联企业聚集。(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15.优化产业结构生态。大力实施铸造、化工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大力培育新能源网联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家居家电及相关配套、高效节能环保三个主导产业,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健康、现代高端服务产业,构建“三主三新”产业格局。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以数字化改造为切入点,推动传统优势行业向高端化、高附加值转型。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支撑,全力推动县域级平台、重点行业级平台建设和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一区六园”属地政府<管委会>)


(六)实施创新赋能成果转化攻坚行动

16.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指导企业围绕产业链进行生产和创新布局,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提升双联动,到2024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有效研发活动率达60%,充分发挥安徽省“专精特新”联盟、县新能源网联汽车联盟创新服务联动机制,每年服务企业500家次以上。支持企业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参与“揭榜挂帅”行动,突破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每年实施“揭榜挂帅”产学研项目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17.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发挥企业在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主体作用,依托长丰科技市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每年实施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6项,新增孵化平台2个。鼓励企业申报国内外发明专利,完善行业知识产权预警和风险防范机制。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省级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5项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七)实施培大育强精准服务攻坚行动

18.聚力企业创新登高。大力实施“百亿级制造企业”培育计划,集聚一批具有高成长裂变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通过精准化的“诊断”服务,培育细分行业“隐形冠军”,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独特专长、关键设备或先进材料生产能力的冠军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常态化开展“暖企”行动,通过3年时间,推动100家以上重点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倍增,实现10亿元以上企业18家以上、50亿元以上企业6家以上、100亿元以上企业3家以上;力争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8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19.助力企业上规升级。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个转企、小升规”培育行动,建立工业新增规上企业亩均税收指标体系,筛选一批行业前景佳、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创新能力强、亩均税收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小微企业作为上规升级重点培育对象,纳入“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助推高质量的企业上规升级,3年内新增规上企业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20.精准服务企业提效。创优“金牌店小二”“千名干部进万企”服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精准调度、监测、分析。实施绩效百强企业评选,引导企业量质双提升。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活动,按产业链建立“一对一”包联服务机制,进一步做实做优做强县投资项目代办中心,为企业提供咨询辅导和全程免费代办包办服务,真正实现“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窗通办”。(责任单位:县“四送一服”办、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数据资源局)

(八)实施品质对标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21.开展智能化、数字化制造。加快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每年组织实施10个亿元以上重点技改示范项目,促进企业从制造向“智造”转变。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加快5G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支持企业上云用云,推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围绕新兴产业,每年培育市级以上“智能工厂”1家、“数字车间”30家。到2024年,力争全县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覆盖面达80%以上,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2.开展企业领航行动。全面实施企业“上规、上亿、上云、上市、上百亿”梯次培育行动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企业、上市企业、百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加大“五上”企业政策扶持力度,聚焦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方向,瞄准“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形成“小而美”“中而优”“大而强”的企业发展梯队。(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23.开展品牌培育。加强企业品牌培育,支持企业争创“安徽工业精品”“皖美品牌”等省级以上品牌。引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鼓励开展商标境外注册。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力争三年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5项以上。面向科技型上市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绿色通道,强化知识产权护航。积极推动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开展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力争三年内新增省、市政府质量奖3家以上,争创“皖美品牌”1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丰县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文件已另发),统筹推进全县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县发改、经信、科技、财政、资规、市场监管、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共同落实清单责任。各乡镇(区)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机制,细化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统筹力量抓好落实。

(二)完善评价考核。将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目标任务纳入县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定考核评价办法,按照三年和分年度攻坚目标,建立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具体的 “赛马”机制,实施月度监测、季度通报、年度考核。

(三)强化督查激励。对每月排名靠后的两个乡镇(区)开展约谈;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两个乡镇(区),优先安排下一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于弄虚作假、因工作不到位引发信访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数字赋能。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快数字经济系统场景建设应用,充分发挥用地管理、企业分析、产业智图等县级数字场景应用,推进项目全周期服务,推动项目早出成效。抓好“亩均论英雄”应用系统场景落地,全面赋能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五)深化宣传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提供联动服务、精准服务,解决企业最需要最紧迫的难题。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做好舆情监测引导、实时监控、认真排查及时化解,为“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专项攻坚行动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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