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2年长丰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4/19  浏览次数:1276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长丰县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重点鼓励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申报见习基地;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企业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并对见习工作有积极性;
(三)制定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计划和考核机制,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四)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各类青年和毕业生的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失业青年和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五)能够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二、申报材料
(一)长丰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二)长丰县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三)企业简介:包括主营业务、经济规模、人力资源状况、企业规划等;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三、申报认定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县人社局申报,由县人社局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通过的,由县人社局按相关程序审批确认,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见习基地有效期3年,3年期评估合格的,可继续作为见习基地。
四、相关要求
请各乡镇、双凤经济开发区积极宣传见习政策,提升政策社会知晓度,鼓励辖区内有需求的企业加入见习行列。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4月2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县人社局,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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