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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申报材料条件和奖补对象

文字:[大][中][小] 2022/5/21  浏览次数:783

2021年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申报材料条件和奖补对象通知开展,详情如下,请大家参考!有疑问的或者想要咨询代理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卧涛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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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支持对象

在滁州市范围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其他经济组织和机构及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二、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支持内容及申报材料

(一)农村电商示范创建

支持内容∶对经评定的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其中,奖励资金可用于支持示范县、电商强镇、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两中心、一站点"服务运营、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推广、农村产品网销上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物流配送体系升级等。

该项目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项目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58号)组织申报,经省厅认定后,按照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二)农村电商企业主体培育

对经认定的农村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1%以内、最高可达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农村电商主体发展促进。

该项目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项目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58号)组织申报、审核情况以及省商务厅反馈情况,最终认定后按照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三)农村电商销售渠道发展

支持内容1∶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参加市级及以上大型农产品展销活动,对展位费和人员费用等按规定给予50%以内的补助。

申报材料∶①《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项目资金申请表》(具体见附件3);②申报主体提供诚信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具体见附件4);③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申报主体内外实景照片各一张(注明名称、地址);④2021年线上年销售额后台截图(如截图内无法体现企业名称,则需提供截图内相关店铺名称、昵称、产品商标或品牌与企业具有关联性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⑤市级及以上举办的举办农展会文件复印件及相关参展证明材料,展销活动现场照片、展销农产品照片;⑥参展人员为企业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⑦相关人员费用明细表(包括姓名、相关费用名称、金额等)以及人员身份证、相关费用发票复印件等;⑧展位费费用明细表及发票复印件等;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含电子档)。

支持内容2∶对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直播促销等活动,网销额达1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次活动网销额5%、最高可达1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材料∶①《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项目资金申请表》(具体见附件3);②申报主体提供诚信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具体见附件4);③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申报主体内外实景照片各一张(注明名称、地址);④相关活动方案(需明确活动承办单位等)、经费预算等;⑤参加企业(或个人)名单及活动期间线上销售明细及后台截图(如截图内无法体现企业(或个人)名称,则需提供截图内相关店铺名称、昵称、产品商标或品牌与企业具有关联性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⑥活动总结、现场照片以及相关开支清单及发票等;⑦《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含电子档)。

(四)农村电商网销品牌发展

支持内容∶对授权使用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志品牌的企业,年网络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1%以内最高可达100万元的首次奖励。此项补助与本年度认定的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电商企业奖补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①《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项目资金申请表》(具体见附件3);②申报主体提供诚信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具体见附件4);③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申报主体内外实景照片各一张(注明名称、地址);④提供当地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志品牌认定文件、品牌授权书等;⑤2021年度相关产品网销额后台截图(如截图内无法体现企业名称,则需提供截图内相关店铺名称、昵称、产品商标或品牌与企业具有关联性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⑥《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含电子楷)。

(五)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项目

支持内容1;全面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可达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①《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项目资金申请表》(具体见附件3);②申报主体提供诚信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具体见附件4);③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申报主体内外实景照片各一张(注明名称、地址);④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等签订的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⑤相关采购明细表(包括采购日期、产品名称、单价及总额等)及支付凭证等;⑥2021年线上销售相应产品销售额后台截图(如截图内无法体现企业名称,则需提供截图内相关店铺名称、昵称、产品商标或品牌与企业具有关联性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⑦《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含电子档)。

支持内容2∶对电商企业收购脱贫村、脱贫户农村产品,总收购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总额最高可达 20万元的补助;对脱贫户开展订单包销并免费发放生产资料,总收购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给予收购金额15%以内、总额最高可达 20万元的补助。每个电商申报主体获奖补资金的总额最高可达 30万元。

申报材料∶①《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项目资金申请表》(具体见附件3);②申报主体提供诚信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具体见附件4);③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申报主体内外实景照片各一张(注明名称、地址);④与脱贫村或脱贫户签订的收购(或订单包销)协议、相关收购明细表(包括采购日期、产品名称、单价及总额等)及支付凭证,生产资料采购凭证及发放清单等;⑤脱贫村或脱贫户(需提供脱贫光荣证或村里开具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⑥2021 年线上销售相应产品销售额后台截图(如截图内无法体现企业名称,则需提供截图内相关店铺名称、昵称、产品商标或品牌与企业具有关联性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⑦《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含电子档)。

(六)农村电商冷链流通设施设备发展

支持内容工∶对涉农电商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新增与电商发展相关的冷链流通设施设备给予投资额40%、最高可达200 万元的补助。

申报材料∶①《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项目资金申请表》(具体见附件3);②申报主体提供诚信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具体见附件4);③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申报主体内外实景照片各一张(注明名称、地址);④电商企业提供涉农相关证明材料及 2021年线上销售额后台截图(如截图内无法体现企业名称,则需提供截图内相关店铺名称、昵称、产品商标或品牌与企业具有关联性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农产品流通企业提供建设改造新增相关的冷链流通设施设备与电商发展相关的证明材料;⑤项目投资协议书及相关部门批复、项目验收报告;⑥项目投资明细(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购买设备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以及项目预决算等情况);⑦企业 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⑧建设项目照片;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含电子档)。

支持内容2;对涉农电商企业租用冷冻冷藏相关流通设施设备的,给予租金 30%、最高可达 20 万元的补助。申报材料∶①《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项目资金申请表》(具体见附件3);②申报主体提供诚信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具体见附件4);③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申报主体内外实景照片各一张(注明名称、地址);④电商企业提供涉农相关证明材料及 2021年线上销售额后台截图(如截图内无法体现企业名称,则需提供截图内相关店铺名称、昵称、产品商标或品牌与企业具有关联性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⑤相关设备设施租赁合同、支付凭证、发票或收据复印件;⑥相关设备设施照片;⑦《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含电子档)。

支持内容3∶针对本地单一生鲜农产品研发寄递包装,推广可重复利用的绿色环保冷藏快递储存箱或保冷袋的电商企业,对经认定的年网络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可达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申报材料∶①《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项目资金申请表》(具体见附件3);②申报主体提供诚信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具体见附件4);③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申报主体内外实景照片各一张(注明名称、地址);④2021年线上销售额后台截图(如截图内无法体现企业名称,则需提供截图内相关店铺名称、昵称、产品商标或品牌与企业具有关联性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⑤针对本地单一生鲜农产品研发寄递包装,推广可重复利用的绿色环保冷藏快递储存箱或保冷袋相关证明材料;⑥研发、推广产生的费用明细以及支付凭证、发票或收据等复印件;⑦《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含电子档)。

(七)农村电商人才培训

依托省级电商直播创新中心,面向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省级农村电商师资课程培训、实操课程培训,提升农村电商产销对接和农产品供应链整合等服务能力,根据 2022年实际培训人数按规定兑现培训补贴。

按照实际培训人数,根据省商务厅及相关部门规定兑现培训补贴。

(八)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支持内容∶各地可以根据《行动方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内容,合理确定支持内容,用于支持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农产品上行等工作。服务网点需满足年网络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单个网点支持最高可达5000元。本项支持总额各县(市、区)最高可达15万元。

申报材料∶①《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项目资金申请表》(具体见附件3);②申报主体提供诚信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具体见附件4);③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申报主体内外实景照片各一张(注明名称、地址);④县级商务部门的农村电商服务网点认定文件;⑤2021年线上销售相应产品销售额后台截图(如截图内无法体现企业名称,则需提供截图内相关店铺名称、昵称、产品商标或品牌与企业具有关联性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⑥《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含电子档)。

 

三、滁州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有关条件时间

(一)各地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申报;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经实地核查和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合格后上报,初审不合格的不予上报。同时,加强对申报主体信用情况的查询。对于所有省级农村电商项目,涉及到年度网销额、企业注册地等数据,各地商务部门要留存现场无间断视频查询资料。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将作为年度电商发展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各地商务、财政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抓好项目申报档案管理,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申报、初审、推荐等相关环节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经得起检查。

(三)各项目申报主体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提供申报项目相关材料。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需A4纸打印,并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顺序,建立目录,加彩页进行分隔,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格式见附件1)。

(四)上述项目中,国家或省级同类项目已经给予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地方资金自行支持的项目除外。同一企业获得省级农村电商资金奖补总计不得超过200万元。(五)各地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形成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审核方式、审核情况、申报主体信用查询等情况以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于2022年5月20日前随同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附件6)、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视频材料、第三方审计报告等报滁州市商务局(电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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