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其他市级科技项目通知

关于印发《蒙城县2022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7/18  浏览次数:702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为抓好油料作物生产、加工,保障人民群众食用油供应和安全,经研究,制定《蒙城县2022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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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2022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县油料作物种植、加工和仓储水平,推进优质大豆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仓储现代化,促进油料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切实保障食用植物油供给,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环节”的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要求,统筹粮食油料协调发展,多油并举提升产能,攻坚克难扩大面积,千方百计提高单产。大力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进合理轮作,推动玉米大豆兼容发展、协调发展、相向发展。集成推广绿色高产栽培技术模式,推进农机农艺农气农信融合、良种良法良田良制配套,强化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全力以赴夺取大豆油料丰产丰收,切实做好油料作物收储。全年完成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
二、项目承担单位
本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承担建设,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资金分配意见
省级财政下达项目资金432万元。其中:县农业农村局承担297.1万元建设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委承担134.9万元建设任务。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财政资金297.1万元。
1、部级示范片灌溉设施:分配资金38万元。主要用于漆园部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千亩示范片灌溉设施补助。主要建设内容:新打机井、电缆敷设、变压器增容。(实施单位: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2、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分配资金250万元。采取定额直补的方式,补助环节包括:抗旱补助、病虫害防控补助、除草补助、大豆补种环节支出。(实施单位:蒙城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3、大豆种子质量检验检测:分配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大豆种子质量检验检测、田间种植表现跟踪调查等支出。(实施单位:蒙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种子管理站〉)
4、田间展示标牌制作:分配资金5万元。在全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重点乡镇(街道)内,制作田间展示标牌20处。(实施单位:蒙城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5、项目管理:分配资金2.1万元。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核查、验收、审计等费用支出。(实施单位:蒙城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二)县发展和改革委承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财政资金134.9万元。
1、仓房功能提升:分配资金78.5万元。主要包括仓房屋檐护板更新4栋1200平方米、外墙粉刷9000平方米、24个保温仓的粉刷、防水油漆以及部分仓窗的维修的支出。(实施单位:安徽蒙城国家粮食储备库)
2、更新地面混凝土地坪:分配资金36.4万元。主要用于库内地面混凝土地坪更新。(实施单位:安徽蒙城国家粮食储备库)
3、利息补贴:分配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储备粮油新增贷款利息补贴。(实施单位:安徽蒙城国家粮食储备库)
五、项目实施方式
(一)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项目的实施方式
1、部级示范片灌溉设施: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实施申报材料,编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后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和企业征信报告、土地流转合同、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审计报告。
2、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采取定额直补的方式。补助资金用途包括:抗旱排涝、病虫草害防控、大豆补种环节。补助方法:一是对需实施大豆补种的农业经营主体紧急采购大豆种子,需大豆种子款34.484万元,共两批次(第一批采购5万斤,单价6.58元/斤,计款32.9万元;第二批采购2640斤,单价6元/斤,计款1.584万元。);二是余款对未补种的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资金数量等比例补助。
3、大豆种子质量检验检测:主要用于大豆种子质量检验检测、田间种植表现跟踪调查等支出。资金直达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平台,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种子管理站)具体使用,实行报账制。
4、田间展示标牌制作:在全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重点乡镇(街道)内,制作田间展示牌20处。由县种植业发展中心承担,实行报账制。
5、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核查、验收、审计等费用支出。由县种植业发展中心承担,实行报账制。
(二)县发展改革委承担项目的实施方式
1、仓房功能提升:主要用于提升仓房的综合防护功能,增强粮油保管的安全保障,最大限度降低保管损失。项目单位依据规定采取招投标方式实施,县发展改革委以规定程序拨付。
2、更新地面混凝土地坪:主要用于改善物流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项目单位依据规定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县发展改革委以规定程序拨付。
3、利息补贴:用于因粮价上涨而新增县级储备粮贷款资金的利息补贴。项目单位依规申请,县发展改革委以规定程序拨付。
上述县发展改革委承担项目根据情况可合并实施进行。
六、项目组织监管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史光荣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李  彬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王  永  县政府办主任
王家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苗桂民  县发展和改革委主任
杨晓保  县财政局局长
牛学锋  县审计局局长
管爱伟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王家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县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具体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协调各方力量,保证措施到位,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做好公开公示。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要求,做好项目方案公示公开,县级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并印发后,要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归口管理单位及时在蒙城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和各归口管理单位公告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开,公示公开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内容、项目规模、资金安排情况等。
(三)做好项目验收。加快项目实施,科学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各归口管理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按照“高效、客观、公正”的要求,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共同组织验收,也可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等形式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并由实施验收的负责人和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
(四)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责任。建立全过程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项目决策、资金安排和使用、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作为资金执行部门,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并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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