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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整理了霍邱县科技创新方面惠企奖励政策,补助内容包含高新技术企业、霍邱县科技创新方面惠企奖励政策及R&D研发经费支出、创新创业大赛等,详细的补助政策内容,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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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不包括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一个企业只享受一次)。对列入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在现有奖励基础上,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2、按年度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的累计交易并实际支付额,由县财政单独一次性给予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1‰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现有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
4、对辅导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每成功申报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孵化1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孵化平台10万元。
5、对参加国家、省、市科技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入围市赛复赛、省赛决赛、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团队),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县给予1:1配套奖励。
6、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县并完成迁移备案手续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
7、按对全县R&D研发经费支出、R&D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R&D研发经费支出强度)排名前10位的规上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若同一企业同时入围“双十佳”企业名单,取其在R&D经费支出强度中的排名。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省、市、县评比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实施研发项目。对纳入国家研发经费统计范围的单位,研发投入首次超过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2.5万元、5万元、10万、15万元;年度研发经费达到100万及以上且年增长率高于10%、20%、30%、40%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2.5万元、4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