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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五大倍增”行动计划包含宁国市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宁国市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宁国市市场主体倍增行动计划、宁国市创新能力倍增行动计划、宁国市商务经济倍增行动计划。补助丰厚到小编都不知道说啥,想要了解的宁国企业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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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挂牌步伐和后备资源培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上市企业新增直接融资48亿元,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4家,分层次后备梯队企业达23家,形成了“8+6+80+X”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力争到2025年末,全市上市企业新增直接融资100亿元,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及进入上市辅导期企业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4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10家以上,分层次后备梯队企业达50家以上,打造“10+10+100+X”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新格局。
二、工作举措
1. 支持企业境内外并购。鼓励已上市企业持续开展以高端技术、人才和品牌为重点的并购,打造技术含量高、发展质量好、产业带动强的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上市企业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吸引优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企业战略投资。推动上市企业通过境内外并购重组,弥补技术研发短板、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创新商业经营模式、拓展市场销售渠道。鼓励各类并购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参与并购,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为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2. 力促直接融资和项目落地。支持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实施再融资。对上市企业实施再融资成功,且在3年内使用融资规模70%以上资金用于本地项目(流动资金除外)的企业,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给予其核心管理团队奖励,单个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对上市企业在本市内投资或新建的募投项目,全力做好项目审批、土地供应、金融信贷等方面支持保障。力争到2025年末,新增直接融资额在全社会融资新增总额中占比超过50%。
3. 加快重点企业上市步伐。主动靠前服务拟IPO企业,协助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和报批手续。加强与证券中介机构沟通合作,全力抓好上市辅导工作,加快企业辅导期、报审期进程。落实IPO在审企业跟踪服务机制,积极对上衔接争取,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力争到2025年末,完成高质量的并购重组活动3次以上。
4. 持续强化奖扶政策激励。大力实施《宁国市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培育工作办法》,落实企业股改期、辅导期、报审期和IPO等奖扶政策,采取分阶段、全过程奖励,对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单户企业最多给予1000万元奖励,并积极对上申报争取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财政奖励资金。
5. 支持新三板企业加速转板上市。推动新三板挂牌企业加快晋升精选层步伐,同时对标创业板、科创板审核标准,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提升财务规范化水平,尽快达到A股上市要求,择机转板上市。力争到2025年末,晋升精选层企业2家。
6. 有序推动更多企业实现挂牌。鼓励和引导企业赴新三板、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对成功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并实现融资的企业,单户企业最多分别给予220万元、50万元奖励。力争到2025年末,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4家、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0家以上。
7. 鼓励挂牌企业股权融资。对成功在新三板实现融资的企业,对首次融资资金用于本地投资部分(流动资金除外)给予企业投资额5%的奖励,最多不超过60万元。对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并实现股权融资的企业,对首次融资资金用于本地投资部分(流动资金除外)给予企业投资额5%的奖励,最多不超过30万元。
8. 持续打造上市后备企业梯队。每年度结合最新上市挂牌标准和政策,在开展全面摸排基础上,动态更新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实行上市后备企业联系服务制度,排定联系领导和责任人,加强跟踪服务,强化政策兑现。力争到2025年末,分层次后备梯队企业达50家以上。
9. 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经开区及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年度拟股改企业名单和工作计划,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工作指导,有序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引导各类风投机构和私募基金来我市展业,对接优质基金机构参与企业改制重组,做大非上市企业债券和股权融资规模。力争到2025年末,新增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10家以上。
10. 提升完善上市配套服务。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企业上市辅导培训、考察学习、人才培养等,组织高质量的资本市场专题培训会2-3次。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邀请省内外优质券商、中介团队走访调研指导企业,搭建券企精准对接平台。持续优化宁国市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制度,采取通报黑名单和正向激励等方式,不断提升中介机构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到2025年末,引进来宁设点证券营业部2家、私募金融机构2家。
附件2
宁国市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
为促进我市工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截至2020年底,全市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27家,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50亿元,年产值超20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达到3 家、 3家。
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增规上企业60 家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超过520家(考虑企业退规等因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年产值超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达到2家、5家、10家和20家。
二、工作举措
1. 实施“产业提升”行动。围绕提升“1+5+N”产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现代化水平,推行产业集群群长制、产业链供应链链长制,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各类产需对接会、展销会,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信息化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千亿级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以及耐磨铸件及精密制造、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等百亿级产业。
2. 实施“园区扩能”行动。深入推进经开区体制创新和资源整合,不断优化园区功能,加速壮大宣城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基地、省级先进高分子高端金属材料零部件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等。持续推进梅林电子元器件、中溪橡塑及汽车零部件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加快推动建设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积极推进宁国港口化工集中区、千洪小微企业产业园、永电智创城产业园、宝恒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建设。对成功创建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产业特色小镇,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实施“规模再造”行动。开展发展功勋、发展贡献、 “十新” 企业“亩均英雄”等评比表彰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关爱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出台《宁国市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宁国市工业企业“培大育强”五年(2021-2025年)行动方案》等,加快推进“个转企”“小升规” “上台阶”。对首次年报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建新投产且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产值新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且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8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实施“提质增效”行动。推进高端制造,对获得“专精特新”国家小巨人、省级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力争到2025年分别培育5家、10家。推进智能制造,对获得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力争到2025年实施“机器换人”示范项目50个、工业机器人应用达1000台。推进绿色制造,对获得国家、省级绿色工厂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绿色设计产品企业给予单个产品50万元一次性奖励,着力构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绿色制造体系。
5.实施“技改升级”行动。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降本增效”。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年均增速10%以上。对汽车零部件、耐磨铸件及精密制造、电子信息、循环经济、食品及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购置10万元以上生产设备年度总投资超200万元,给予8%的一次性奖励,其他产业给予5%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的设备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实施“数字赋能”行动。全面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5G基站、IPv6建设和4G基站改建,力争到2025年,率先完成全市城区、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全面推进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工业互联网平台、5G工业场景应用。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7.实施“创新驱动”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发展先进适用技术,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对获得安徽工业精品和省新产品企业分别给予单个产品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8.实施“育才引智”行动。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健全柔性人才引入机制,构建项目合作、科技交流、定期服务等引才方式,放大人才技术创新效应。
9.实施“绘图建库”行动。围绕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绘制产业“全景图”和“现状图”,开展行业发展调研和企业现状分析,梳理寻找缺失的高附加值环节,找出差距,提出追赶路径,补齐发展新增点。建立产业“企业库”和“项目库”,对标全国乃至全球一批旗舰型、龙头型的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
10.实施“挂图作战”行动。对照“全景图”,突出补链固链强链延链,积极补短板、锻长板。发挥上市龙头企业优势,积极谋项目、上项目。着眼国内外产业分工协作和产业链重构,加大招商力度,大力引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重大牵引性项目。
全市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中涉及的政策奖励,如与上级政策或基地资金奖扶内容重复,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附件3
宁国市市场主体倍增行动计划
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业创新,推动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截至2020年底,我市市场主体总数为46861户,其中企业10713户,个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社36148户。
在“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新增市场主体9300户以上,其中企业1800户以上、个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社7500户以上,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数达93700户以上,其中企业达20000户以上,个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达73700户以上。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数保持宣城市第一、位居安徽省前列。
二、工作举措
1.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取消影响促进创业密切相关的前置审批、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
2.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监管模式,进一次门检查多项事,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依法惩治违法行为,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创业活力。
3.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优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社保开户和公章刻制流程,实现“一套材料、一张网、一个工作日办结”。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努力实现登记零门槛、申请零材料、审批不见面的企业登记新模式。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以跨城市证照审批为重点,提供区域性一体化受理、收件、咨询、发证服务。开展“政银合作”银行网点代办营业执照,打造“7x24小时不打烊”登记服务,逐步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自动审批。加强首位领办员、审批领办员市场准入业务培训,为企业开办、落地提供专业优质服务。
4.深化外生力量引入。大力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按照补链、强链、建链、延链思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招引一批大好高项目,增强市场活力和竞争力。同时,根据产能布局和市场主体需求,提前谋划建设相当规模的标准化厂房,为市场主体进驻提供发展空间。
5.加强特色行业创业引导。结合我市旅游度假、农产品种植、家禽养殖产业发展基础,积极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创业,积极引导个体经营户注册家庭农场,引导规模经营户注册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新增培育国家级合作社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
6.强化政策扶持。制定各类主体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和完善与自主创业有关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
7.实施创业引领服务。实施“创业引领计划”,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加强跟踪扶持,力促更多大学生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开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自主创业农民等群体创业咨询、培训、贷款服务,努力扩大创业规模,提高创业比例。
8.开展创业政策宣传。全面细致搜集整理全市创业扶持奖补政策,通过制作成专题宣传片、宣传手册,在各行政机关服务窗口、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大厅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氛围和局面。
附件4
宁国市创新能力倍增行动计划
为促进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2019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额9.62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109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80亿元。
力争到2025年底,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到20亿元,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2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50亿元。
二、工作举措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大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强化分类指导,引导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力争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00家。
2.实施研发投入提升行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购买转化高校院所先进技术成果,支持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对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速前10位,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力争到2025年,全市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20亿,占GDP比重达到3.2%。
3.实施产业关键技术攻坚行动。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突破“牵鼻子”“卡脖子”等关键技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对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创新政策支持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给予配套奖励。力争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75%以上。
4.实施创新平台建设行动。引导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等企业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加强与大院名校合作,设立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等公共研发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耐磨铸件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级电子元器件特色产业基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80家以上。
5.实施孵化体系升级行动。高标准打造“宁国智谷2.0版”,构建“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产业园”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长三角区域探索共建合作园区等模式为契机,加大专业化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园等平台建设。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力争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1家,省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2家。
6.实施“科创飞地”建设行动。探索建立“总部+生产基地在内、研发机构在外”经营模式,鼓励引导园区、企业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对高校院所来我市设立的协同创新平台,实行一事一议奖补扶持。力争到2025年,市域外研发机构达20家以上。
7.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鼓励企业以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相互参股、共建实体等形式,共同推进核心技术攻关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创新,按照实际支付技术开发经费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20万元。力争到2025年,建立各类产学研合作的企业突破300家。
8.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招引行动。借助“长三角城市高层次科技人才交流平台”优势,聚焦主导产业,强化精准对接,吸引域外成熟团队落户。修订宁国市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我市创新创业的,根据对团队及其项目的综合评定情况,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分别给予支持。力争到2025年,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达40家以上。
9.实施创新氛围营造行动。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十佳”企业评比、创新创业项目路演等活动,举办企业家创新思维培训、企业创新工程师培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鼓励企业或创新团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项目以获得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享受)。
附件5
宁国市商务经济倍增行动计划
为贯彻市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商务经济对全市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截至2020年底,全市拥有自营进出口企业200家,实现进出口总额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61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3亿元,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限上商贸企业5家;拥有网销额超亿元的电商企业1家、网销额千万元以上电商企业10家。
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拥有自营进出口企业350家,实现进出口总额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0亿元,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限上商贸企业10家;拥有网销额超亿元的电商企业10家、网销额千万元以上电商企业20家。
二、工作举措
1.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引领”工程。对自营进出口企业当年度实现进出口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度实现进出口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同比正增长的企业,增量部分按1美元5分给予奖励;对在本地注册的贸易型企业当年度完成进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完成2000万美元以上,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外资存量企业当年实际到位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奖励5万元;当年实际到位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奖励10万元;对于新设立的外资企业,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美元,按企业1个年度内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的2%比例予以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
2.大力实施“中小企业赋能”工程。对当年新获得境外商标、境外专利证书、境外标准证书的企业,按照实际注册费、认证费、检测费的50%给予奖励,单个证书奖励不超过2万元;当年度进口额在500-1000万美元的自营进出口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的奖励;进口额在1000-3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的奖励;进口额在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以上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的奖励。(与条款1中进出口总额奖励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予以兑现)
3.大力实施“贸易平台拓展”工程。对参加境外展会并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外贸企业,给予参展企业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2万元奖励(同一展会同一企业最多给予2个标准展位奖励);对当年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且通过该国际营销网络年销售额达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出口300万美元以上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给予保费金额10%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3万元;对遭遇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壁垒的外贸企业,法律及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给予全额补助,每个案件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当年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行外贸业务拓展的进出口企业,且当年发生进出口业绩的,平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4.大力实施“居民生活服务业提质”工程。对在我市注册的、实营店铺数达3家以上,实行统一管理、连锁化经营的商贸流通企业法人,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申报取得“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宣城老字号” “宁国老字号”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设立消费促进专项资金,适时开展主题鲜明的消费促进活动。
5.大力实施“农村电商示范”工程。对当年网络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分档奖励;本市电商经营主体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通过直播销售本地产品,年直播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对其所付佣金给予5万元补助,单个企业累计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参加各类会展活动的本市电商企业,给予每个参展企业省内展会50%、省外展会80%的参展补助,参展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对电商经营企业引进紧缺的外地电商运营人才,组建稳定运营团队,每年给予该运营团队2万元补助,最长不超过2年;对电商培训实操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入驻电商产业园正常运营满一年且网络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对于厂房租金的30%给予减免;对在我市建设快递分拨中转站、配送中心、无接触配送智能投递站的企业,给予建设单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