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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奖励扶持如何?看各区补贴政策汇编

文字:[大][中][小] 2022/8/10  浏览次数:1196

合肥市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有奖励扶持的,针对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奖励补贴,小编已整理了详细的内容,需要申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朋友可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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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区申报奖励
(一)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奖励
1、对新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工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2、对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10%给予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对整条生产线、整个车间和整个工厂进行智能化改造的技术改造项目,分别给予设备投资12%、15%和20%的奖补。单个项目补贴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巢湖经开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奖励
对新引进先进制造业、农产品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其中50%达产升规后拨付。对存量工业企业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对工业企业绿色生产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补贴资金按市拨付资金1:1配套。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补助金额低于市级补助门槛的,根据市级审核结果给予一次性奖补。对企业当年设备投资达到2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的,按其设备投资15%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合肥经开区固定资产项目奖励补贴
对新引进先进制造业、农产品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其中50%达产升规后拨付。对存量工业企业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对工业企业绿色生产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补贴资金按市拨付资金1:1配套。
(四)合肥蜀山区固定资产项目奖励
1、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对当年新投产运行的设备类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中国环境谷”内新落户环境类企业,根据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第一年度给予总投入30%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对当年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单个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工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其中环境类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3、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技术改造项
目,根据《2018年合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兑现结果,对于补助金额低于50万元的,按实际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庐江县固定资产项目奖励
对独立法人工业企业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投资占比不低于20%)新引进工业项目(含1000万元),由企业向市级申报奖补,县级按规定予以配套;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其中厂房、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设备投资占比不低于20%)的新引进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厂房、设备)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补助。设备投资与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项目不重复奖补。对工业企业初期入驻标准化厂房,后期自建自用厂房的,可按本条款执行。
(六)巢湖市固定资产项目奖励补贴
对文化创意园区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省级以上休闲旅游示范点等文化与旅游融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对民宿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25万元补贴。
对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大数据企业,在巢湖市直接投资且当年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达5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正常运营一年后,经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投资额10%和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和150万元。
(七)长丰县固定资产项目奖励补助
1、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对新引进先进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其中奖补资金50%待企业达产升规后兑现。补助资金市县按1:1比例承担。
2、推动企业技改升级。对存量工业企业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含)的,按购置新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补助资金市县按1:1比例承担。
3、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依法投资文旅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相关费用)的,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投资人一次性奖补,奖补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八)包河区固定资产项目奖补
1、对市级认定的文化与旅游融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承担)。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的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科教旅游示范基地,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2、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新引进先进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其中50%达产升规后拨付;对存量工业企业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对工业企业绿色生产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承担)(执行部门:区经信局)
3、对当年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总投资额1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以上的产业升级类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包河经开区园区企业(不包括工业厂房和工业园区运营企业)利用自持闲置厂房引进符合包河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企业入驻投产,新引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当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牵头引进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补。
4、对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检验检测等重点产业链企业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与市级投资奖补政策可叠加享受)。
(九)合肥高新区固定资产项目奖励
1、鼓励设备升级改造。对于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存量工业企业,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市、区两级补贴,其中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额外分别给予设备投资额的3%、5%、7%的区级补贴,最高补贴单个项目2000万元。(执行部门:经贸局)
2、支持投资统计建设。
①投资进度奖励。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1亿元,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超过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经贸局)
②投资质量奖励。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1亿元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2亿元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5亿元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8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经贸局)
③新基建投资奖励。
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1亿元的新基建项目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10亿元的新基建项目企业,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30亿元的新基建项目企业,择优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经贸局)
3、环保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贴。鼓励生产企业开展重点污染源改造和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安装污染源及能耗在线监控设施,鼓励生产企业使用碳减排技术、工艺,按基建、设备总投入的20%,给予项目完成并验收的企业最高150万元的补贴。
(十)肥东县固定资产项目奖励补助
1、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对属于总投资在3000万元(不含土地等相关费用,下同)以上,且生产性设备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工业项目,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且主要指标达到约定目标的,在市级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基础上,再按照新购置的生产性设备实际购置价格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对属于县内重点支持产业且进口单台设备达到30万美元的,再按进口设备购置价格的2.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2、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给予奖励。工业项目竣工实施后年节能量达到100吨(含1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以外项目竣工实施后年节能量达到50吨(含50吨)标准煤以上的,按每吨标准煤300元给予奖励。享受节能奖励的不再享受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享受市级以上节能量奖励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不再享受县级奖励。
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管理团队或服务团队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给予管理团队或服务团队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驻经市经信委备案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给予30%房租补贴,同时给予生产设备固定资产投资额10%补贴,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认定的“安徽省百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成长性小微企业”和市级“专新特精”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固定资产投资额2年内累计超过5000万元的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十一)庐阳区固定资产项目奖励
对购买产业楼宇的信息技术和数字内容服务、研发与设计、第三方检测以及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大健康、众创空间等高技术服务业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进驻投产后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且税收不低于300元/平方米,经庐阳经开区管委会认定,给予购房款2%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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