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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系列政策申报材料条件流程(附各市奖励)

文字:[大][中][小] 2022/8/28  浏览次数:1459

关于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正在实行中,那么关于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材料流程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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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长沙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一)“小巨人”贷款贴息。对年度贷款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认定年份起,连续3年每年度给予贷款金额(按1年期折算)3%的贴息,单个企业贴息额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研发补贴。对研发费用达到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含3%)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年度研发费用(按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费用计算)1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专项奖励。中小微企业经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50万元。中小微企业被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奖励200万元;中小微企业有产品被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奖励100万元,同一企业不同产品的奖励可以累计。

株洲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人民币,下同)一次性奖励;对新增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湘潭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年度内实现发明专利“破零”并转化运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年度内研发费用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年度研发费用1%的补贴(按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费用的1%计算),单个企业补贴额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衡阳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每年培育10个深度“上云”示范企业和5个深度“上平台”示范企业,按照10万元/户予以支持;获评“上云、上平台”的标杆制造业企业,按分档获得省里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

每年培育5个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照10万元/户给予奖励;获评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的企业,分别获得国家奖励100万元、省里奖励50万元。

邵阳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鼓励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股份制改造。支持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湖南股交所“专精特新”专板挂牌,指导支持已在湖南股交所“专精特新”等专板挂牌企业申报省级15万元奖励,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北交所挂牌上市

岳阳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绿色工厂”“标杆企业”“示范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认证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常德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10万元

张家界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获评省级"小巨人"企业的,按有关规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益阳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郴州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对新增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永州市

建立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对当年认定的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国家级分别筛选60家、30家企业入库。 

怀化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与获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可叠加)。

娄底市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对新增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对新获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奖5万元。

 

 

列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湖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3年以上,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方向,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经济效益。制造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专业化程度。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不少于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国内前30位或省内前10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4、创新能力。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及以上。企业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5、数字化应用。企业深度“上云上平台”,积极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至少2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运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工艺流程与装备技术,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精细管理水平较好。

6、经营管理。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实施系统化质量和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入选培育:

1、坚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进入行业优势大企业产业链的企业。

2、拥有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或市级以上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等。

3、具备良好上市前景。包括省级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拟上市企业。

4、标杆示范企业。参与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中小企业“两上三化”行动、品牌培育能力提升行动和绿色制造等,成为标杆示范企业、实施试点示范项目、获评典型应用场景和案例等。

5、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

6、市(州)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入选培育:

1、提供虚假申报信息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重大事故的;

3、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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