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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奖!2022年湖北省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及各市奖励补贴政策汇编

文字:[大][中][小] 2022/8/29  浏览次数:4908

2022年湖北省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湖北省科技进步奖各地市奖励补贴政策汇编整理,那么如果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1、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朋友们想要申请科技进步奖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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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科技进步奖奖励补贴

突出贡献奖报请省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为10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成果推广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分别为:特等奖5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4万元。上述奖金归获奖者个人所得。

1、黄石市科技奖励补贴

加大科技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武汉市科技进步奖奖励补贴

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区级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区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第二完成单位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

3、十堰市科技进步奖奖励补贴

郧西县:获得国家一、二、三等科技进步奖每项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得湖北省一、二、三等科技进步奖每项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对获得十堰市一、二、三等科技进步奖每项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对获得郧西县一、二、三等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房县:对获得省级、市级科技进步奖的,每件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4、宜昌市科技进步奖奖励

市科技奖包括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突出贡献奖奖金数额为50万元,科技合作奖奖金数额为10万元。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成果推广奖奖金数额分别为: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企业创新奖奖金数额为8万元。

5、襄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按照获奖金额由市财政按照1: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按照获奖金额由市财政给予等额奖励,奖金直接奖给获奖者团队或个人。

6、鄂州市科技进步奖奖励资助政策

对独立或奉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配套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给予1000万元配套奖励。对当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单位或团队,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配套奖励。

对独立或牵头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配套奖励。对当年度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个人给予200万元配套奖励,对当年度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湖北省技术发明,湖北省科学技术讲步奖,湖北省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的单位或团队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配套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

7、荆门市科技进步奖奖励资助政策

科学技术创新突出贡献奖报请市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每人不少于5万元。

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分别为: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

8、孝感市科技进步奖奖励资助政策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创新创业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奖金数额为20万元;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和创新创业奖奖金数额分别为:一等奖7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奖金数额为1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5万元。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及奖品。

9、荆州市科技进步奖奖励

江陵市:对新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的企业创新成果,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10、黄冈市科技奖励

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11、咸宁市科技进步奖奖励

咸宁市:鼓励申报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国家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的,一等奖奖励100万元,二等奖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突出贡献奖的奖励100万元,对获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的,一等奖奖励20万元,二等奖奖励10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

咸安区:鼓励申报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国家突出贡献奖的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的,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奖励30万元;对获得湖北省突出贡献奖的奖励50万元,获得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奖励10万元,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的,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3万元。

通山县:对获得国家突出贡献奖的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的,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奖励30万元;对获得湖北省突出贡献奖的奖励50万元,获得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奖励10万元,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的,一等奖奖励10万,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3万元;获得咸宁市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万元,获得咸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奖励5万元,获得咸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奖励3万元,二等奖的奖励2万元,三等奖的奖励1万元。

12、随州市科技进步奖奖励

对牵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企事业单位,一等奖奖励30万元,二等奖奖励20万元;对牵头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的企事业单位,一等奖奖励20万元,二等奖奖励10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对参与获得上述科技奖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排名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1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科技进步奖奖励

突出贡献奖报请州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为20万元。

成果转化奖、创新奖、发明奖和进步奖由州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

成果转化奖奖金数额为: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6万元。

发明奖奖金数额为: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6万元、三等奖4万元。

进步奖奖金数额为: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

创新奖奖金数额为5万元,由企业按本单位科技奖励资金分配办法自主安排。其它奖项资金均应分配给成果创造者个人。

14、仙桃市科技进步奖奖励

市科技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1万元,三等奖奖金5000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奖金2万元。

15、天门市科技进步奖奖励资助政策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不分等次,奖金不低于2万元,每次奖励不超过一名,无达到标准的该奖项空缺;企业创新奖不分等次,奖金不低于1万元;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一、二、三等奖3个等次,每个等次奖金不低于1000元;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分一、二、三等奖3个等次,每个等次奖金不低于1000元;专利鼓励奖不分等次,奖金不低于1000元;优秀论文奖分一、二、三等奖3个等次,颁发证书。各类奖项奖金的具体数额由市科技局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湖北省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条件)

第二十八条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一)所称“技术开发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经济效益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

第二十九条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二)所称“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是指在标准、计量、质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防治、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编著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要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了显著社会效益。

前款所述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方法和手段,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为国家机关、各行业技术进步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决策服务所取得的成果;科技著作编著特指自然科学领域内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作品(以下简称科普作品)。

第三十条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三)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和科学技术工程。

第三十一条实施重大工程项目而获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为科技进步奖)的只授予实施该项目的组织。在完成重大工程项目中做出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其他单项科学技术成果,符合奖励办法和本细则规定条件的,可另行推荐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第三十二条科技进步奖(除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中的科技著作外)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设计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

(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三)在成果转化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四)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第三十三条科技进步奖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单位。

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科技进步奖的候选单位。

第三十四条科技进步奖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中科普作品的候选人、候选单位,专指该作品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

第三十五条科技进步奖单项授奖人数按本细则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据实确定,但一等奖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不超过10人;三等奖不超过7人。特殊情况下,如有充分证明,授奖人数可按完成单位数乘以二来确定,但最多不超过15人。

重大工程项目类的授奖组织按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据实确定。

特等奖授奖人数和单位数由奖励委员会确定。

第三十六条在鄂中国公民或组织在国外、省外或者在我省的外资机构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其成果符合奖励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并在我省实施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的,可推荐科技进步奖。

第三十七条科技进步奖(软科学研究和科普作品除外)候选人或者候选组织所完成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品牌产品,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先进水平。

(二)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项目经过一年以上的实施应用,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三)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提高了行业的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第三十八条科技进步奖候选人或者候选组织所完成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和科普作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软科学研究项目:

在研究方法手段上具有重要的创新性,影响和意义大,已评审一年以上,研究成果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已为相关决策和管理部门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科普作品:

(一)准确完整转述科学技术知识,在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可读性强。

(二)科普作品的成品质量优良。

(三)促进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对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到了直接或者间接的重要作用,由此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

第三十九条科技进步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或者候选组织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技术开发项目类:

(一)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在技术上有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成果已转化并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类:

(一)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除软科学研究、科普作品外):

1.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并在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2.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并在行业较大范围应用,取得了显著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3.在技术上有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已在行业应用,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中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1.研究成果有独创性贡献,其独特见解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已被国家或省内决策和管理部门应用,研究成果居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2.研究成果有创造性贡献,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已被国家或省内决策和管理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应用,研究成果居国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显著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3.研究成果影响较大,有一定创造性,已被省内决策和管理部门应用,研究成果居国内先进水平,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中的科普作品:

1.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重大创新,作品质量优良,阅读范围在国内同类科普作品中达到领先水平,对推动科技进步、培养人才或提高全民的科学素质作用重大,并取得特别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2.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较大创新,作品质量优良,阅读范围在国内同类科普作品中达到先进水平,对推动科技进步、培养人才或提高全民的科学素质作用很大,并取得很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3.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一定创新,作品质量优良,阅读范围在省内同类科普作品中达到领先水平,对推动科技进步、培养人才或提高全民的科学素质作用明显,并取得比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三、重大工程项目类(只授予组织):

(一)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一定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一定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对于技术创新性特别突出、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特别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特别明显的项目,可以评为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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