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合肥市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公示

文字:[大][中][小] 2022/9/20  浏览次数:938

根据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合肥市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合卫老龄〔2020228 号)文件规定,经民政局、财政局联合验收、核查,现将社会办养老机构申报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贴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916日至9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民政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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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项目

 

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当次实际新增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新建、改扩建(租赁经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完成备案、且正常运营满1年的,床位数 300 张以下的,按每张床位 2000 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300 张以上(含 300 张)的床位, 按每张床位 5000 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合肥市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

 

日常运营补贴: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自备案之日起运营满 2 年;由市民政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实际入住的老年人身体状况开展评估,根据养老机构实际入住老年人数和老年人身体状况给予机构日常运营补贴(不含特困供养人员)。收住自理老人给予每张床位每月 200 元运营补贴;收住失能失智老人,按照其失能失智程度(轻、中、重度),分别给予每张床位每月300 元、400 元、600 元运营补贴。

合肥市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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