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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滁州市琅琊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树立质量先进典型,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提升我区质量竞争力和经济综合实力,决定开展2022年度琅琊区区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奖项设置
琅琊区区长质量奖数量2家、提名奖数量2家,授予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在全区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组织。获得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奖励奖金10万元/每家,并颁发奖牌和证书;获得提名奖的组织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申报范围
我区范围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和提供服务的所有社会组织(含工程类、服务类组织)。
三、申报条件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类活动三年以上,对琅琊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可放宽至两年;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三)在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品牌建设、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作中成绩显著;
(四)在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收入在上年度位居市同行业前列;
(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六)重视组织文化建设。
四、工作安排
(一)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区长质量奖申报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推荐符合条件的组织参加申报,注意培育工程类和服务类的组织参加申报,认真帮助和指导符合条件的组织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评选程序
1、2022年11月1日前,推荐组织的名单(见附件),报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
2、2022年11月15日前,申报组织上报材料,按照申报条件对组织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
3、2022年12月30日前,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机构进行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4、2023年2月28日前,对获奖的单位予公示、批准、表彰。
五、要求
(一)严格申报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在评价过程中凡发现组织有虚假、欺骗行为的3年禁止参加区长质量奖、名牌等评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取费用
(二)各相关单位应对组织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凡是没有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需要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四)2022年区长质量奖评审依据为安徽省地方标准《政府质量奖评审指南》(DB34/T1712-2012)。评定标准采用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总分1000分。
(五)区长质量奖入围组织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综合评分不得低分660分。
(六)区长质量奖评定主要包括申报组织资格审核,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露头均须依据评定标准、实施指南逐条评分后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