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项目申报

关于铜陵市开展2023年度首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保险补助兑现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3/3/14  浏览次数:682

根据《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和推广应用实施办法(实行)》(铜政办〔2021〕11号)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保险补助兑现操作指南》,现启动2023年度首批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补助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

一、补助对象。投保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的生产和制造商。

二、申报条件。(1)投保的创新产品须列入《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首张订单合同、保险保单上的产品名称及型号应与《目录》所列创新产品名称及型号一致。(3)创新产品首张订单确认时间以认定为创新产品之日为准,其中:2021年认定的创新产品,销售时间须在2021年12月7日后;2022年认定的创新产品,销售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后。(4)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投保险种,为经中国银保监会备案的保障产品质量风险、责任风险的2个险种。

三、支持方式。按照企业先投保、政府后补助的方式,对企业购买创新产品首张订单保险给予补助。(1)保险补贴按投保年度实际支付保费(不含税)的80%,同时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计算。投保人购买1种保险产品最高可获得3万元保费补助,购买2个保险产品的最高可获得6万元保费补助。1个创新产品最多补助6万元;多个创新产品按照实际投保情况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2)保险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续保。

四、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1)《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保险补贴申请表》(附表1);(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生产制造方和用户方签订的首张订单合同等相关材料;(4)首张订单保险保单、保费支付凭证和支付保费发票;(5)《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保险补贴承诺书》(附表2)。

请符合条件企业于2023年4月2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逾期不再受理。我局统一受理材料后,将组织第三方进行审查,对符合补助要求的企业予以公示,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补助资金。

Adodb 数据库操作失败Adodb 关闭数据库连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