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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500万!2023年安徽省三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入库申报条件、流程及材料

文字:[大][中][小] 2023/8/3  浏览次数:434

2023年安徽省三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入库奖补高达500万,关于2023年安徽省三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入库的详细内容,合肥市 、黄山市 、芜湖市、马鞍山、安庆市、淮南市、阜阳市、淮北市、铜陵市、亳州市、宣城市、蚌埠市、六安市 、滁州市 、池州市、宿州市企业想申报安徽省三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有不明白的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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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示范应用----申报条件

2020年、2021年已评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已享受过省、市该政策的项目除外);2023年拟申报第二批评定并获市县推荐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

申报材料

(1)评定文件和评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称;(2)资金申请表、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3)评定当年曾使用的材料①“安徽省‘三首’产品申请报告”扫描件、②销售合同、发票和流水扫描件、③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对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分别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单台(套)售价按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其中,销售单价在50万元-67万元(含)的,实行定额补贴10万元;单价在67万元-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价的15%给予奖补;单台(套)售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研制单位的关联企业或贸易商不得提出奖补申请。最终奖补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2.补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申报条件

(1)2020年、2021年已评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已享受过省、市该政策的项目除外);2023年拟申报第二批评定并获市县推荐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

(2)2021年1月1日以来交付使用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

(3)已获得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方和用户方所签订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2)保单原件扫描件;

(3)保险费发票及流水等扫描件。----支持方式

对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综合险的企业,按单台(套)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设定最低补贴金额10万元(对应销售单价为417万元),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补贴时限为一年。

申请保费补贴的单位应为已经被评定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研制单位,其关联企业或贸易商不得提出申请。已享受该政策的装备研制单位不再享受补贴。最终补贴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3.奖补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申报条件

(1)2020年--2023年已评定为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且尚未兑现政策资金;2023年拟申报评定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

(2)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货值在200万元以上;(3)已获国家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省奖补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省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支持的新材料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

填报新材料名称和评定文件文号、申请奖补金额;2023年3 月以来的销售合同、相应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等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版等。

---支持方式

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其中,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货值的15%给予奖补;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

申请奖补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奖补申请。首批次新材料奖补最终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4.补贴首批次新材料应用保险保费----申报条件

(1)2020年--2023年已评定为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且尚未兑现政策资金;2023年拟申报评定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

(2)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货值在200万元以上;(3)已获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奖补,国家、省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的新材料企业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

填报投保新材料名称和评定文件文号、申请补贴金额;2023 年3月以来的销售合同、相应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等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版,保单、保费发票、不少于保费金额20%的付款凭证扫描件等。

---支持方式

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省内企业投保首批次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1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申请保险保费补贴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申请。首批次新材料保险保费补贴最终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5.奖补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申报条件

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2020年、2021年评定的省首版次软件及 2023年已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申报此次资金项目,已享受过该政策的项目除外)。

----申报材料

(1)填写首版次软件项目名称和评定文件名称、文号;(2)评定首版次软件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资金流水证明。

----支持方式

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分别按首版次软件售价(单套首版次软件产品,售价按单批产品销售价格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售价按单批软硬一体产品销售价格计算;服务平台类软件产品,售价按一年内平台用户订阅服务价格计算)分档计算,售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售价15%给予奖补,售价1000 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 万元售价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最终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6.补贴首版次软件保险保费----申报条件

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2020年、2021年评定的省首版次软件及 2023年已申报首版次软件评定的项目可申报此次资金项目,已享受过该政策的项目除外)。

----申报材料

(1)填写首版次软件项目名称和评定文件名称、文号;(2)首版次软件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3)保单及保险费发票原件扫描件(申报前一年内),不少于保费金额20%的付款凭证及清单电子扫描件等。

支持方式

对于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投保综合险的企业,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保险补贴期限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已享受该政策的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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