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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资助举办创新论坛暨交流活动实施细则(暂行)》(合人才〔2017〕10号)(合科〔2020〕44号)等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开展创新论坛暨交流活动申报工作。按有关规定,申报单位需提前3个月到高新区科技局备案,现将申报备案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第一类。在合肥发起、组织的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论坛、创新创业论坛和人才峰会,范围包括: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开展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研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公共安全等我区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举办的技术研讨和交流活动;全国性行业年会等。
(二)第二类。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协会发起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范围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公共安全等领域内举办的技术研讨和交流活动等。
企业营销性论坛交流活动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合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第一类主讲人应为《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合组〔2017〕119号)》中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第二类主讲人应为《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合组〔2017〕119号)》中的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及以上人才。
(三)会议日程原则上不少于2天。第一类还应有3名以上国内外顶尖人才参加,或者一年内邀请多名诺贝尔奖获得者来肥讲座。
三、资助标准
第一类给予承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助,第二类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论坛、交流活动总经费的60%,需扣除申报单位已经获得的其他各级政府补助。可资助的会议费用包括住宿费、会场费、专家邀请费、餐费、会议材料费、车辆租赁费、工作人员费用等。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提前三个月向高新区科技局备案,提交:①备案申请表②活动方案(包含日程及内容)③活动预算明细④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⑤主讲人身份证明材料(职称职务、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审验盖章。
拟于2021年8月20日前举办的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备案时间。
五、相关事项
本项目全年申报,请有关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按附件要求据实填报书面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尽快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科技服务处。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纸质材料一式2份胶装成册,各证明材料彩页隔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骑缝章,不分正副本。汇总表单独夹在申报书中,一式1份。报送地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区管委会102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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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的合肥市创新论坛暨交流活动申报备案要求可以咨询卧涛科技,卧涛科技10年项目申报经验,有专人指导申报这个项目。
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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