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项目申报

关于马鞍山市2021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因素分配资金)补助分配方案的公示

文字:[大][中][小] 2021-12-8  浏览次数:1345

为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现将下达我市的 2021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因素分配资金)补助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拨打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马鞍山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电话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4日。

附件∶马鞍山市2021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因素分配资金)补助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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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2021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因素分配资金)补助的分配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皖财教〔2021〕658号),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其他因素分配资金”8万元。为进一步规范使用,强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审核各相关影院申报资料,现提出马鞍山市2021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因素分配资金)补助的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配对象

全市所有正常营业的城市数字影院。

二、分配依据及办法

依据《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实行因素法分配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办法》中明确基本因素包括常住人口,影院进本条件、先进技术应用情况,放映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情况,电影专资征收使用情况等5项。结合马鞍山市实际,采取综合评定影院基本条件、先进技术应用情况,放映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情况等3项指标,对全市正在营业影院进行量化资金分配,三项指标各占比例为30%、35%、35%。

三项指标具体测算标准如下:

1.影院基本条件量化测算标准是年度单银幕平均观影人次。

2.先进技术应用情况量化标准选取3个参数综合测算(上半年省局开展因素统计参数),3个参数分别为激光光源放映机数量(权重0.2)、巨幕数字放映厅数量(权重0.4)、沉浸式放映声音设备数量(权重0.4),按照设备数量加权后计算结果。

3.放映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情况量化标准参考“看电影 学党史”活动开展情况,分成测算金额和奖补金额两部分。其中测算金额参考推荐影片排片放映场次进行测算,奖补活动主要用于补助几家配合开展公益放映活动的影院。

三、分配明细。

资金总额8万元,3个指标项安排人员比例分配额度,分别为2.4万元、2.8万元、2.8万元。每个指标项额度根据测算结果按比例分配至各影院。测算结果保留至千位,百位以下按舍去法近似。具体结果见《2021年度因数法分配电影专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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