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经开区兑现2022年中国声谷专项政策资金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3-21  浏览次数:1505

专项资金近期会下达各县区财政局,为提前准备资金拨付,请各企业做好以下工作,以便后续项目检查、评估和验收,企业按要求请于本月25日将表格及承诺书给到经贸局工业处。

一、设立资金专户和台账

(一)专户管理

1.资金专户用于专项资金的收取、支用。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划清与经营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已有财政专户的不用新设立。

2.揭榜挂帅类别需设立带资金监管性质的特殊专项账户,即由项目单位、银行、县区经信部门共同约束的专户,后续资金使用需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3.产业化项目类别需设立一般专户(非基本户,已有财政专户不需重复设立)。包含中国声谷“企业数据创新项目”、“企业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2大类。

4.资质荣誉等纯奖励类不作要求。包含产品创新大赛奖励项目、中介机构为企业服务奖补项目、企业宣传推荐活动经费补助项目、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奖励项目、中国声谷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经费补助项目、产品创新大赛经费补助项目、初创企业开发新产品奖励项目、软件企业收入上台阶奖励项目、平台经济发展考核奖励项目、优秀解决方案示范建设奖励项目、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奖补项目、首版次软件保险保费补贴项目、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补项目、“智能+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奖励项目、企业信创目录产品奖励项目、创业团队房租补贴项目纯奖励类别企业自行选择,不作强制要求。

(二)设立台账

除资质荣誉等纯奖励类类别外,其他各项目单位均需设置专项资金支出台账。为规范台账设置,参照附件1。资金台账是后期项目稽查、过程管理的重要凭证。申报企业以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对支出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发票盖章核验

(一)涉及类别

涉及产业化项目类资金,包括“企业数据创新项目”、“企业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两个类别。

(二)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将已公示通过项目的项目投资额(审计报告中列示的投资额)资料先折叠好,后续将集中盖章(具体时间另行相关工作群告知)。

公示项目涉及的审计报告、采购设备及劳务(包括委外费、人工智能项目涉及的材料费)的发票抵扣联、合同原件、银行付款回单(含所有设备/劳务、材料费)。工作人员会把审计报告中列出的发票号、金额等信息与盖章的发票等信息核对,请各单位提前自我检查,避免盖章现场数据核对不上耽误大家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注:研发人员工资证明材料不安排盖章。以各项目审计报告中研发人员统计表作为以后重复比对依据。

三、签订资金协议或承诺

涉及项目:“企业数据创新项目”和“企业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详见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该承诺书由申请企业以及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同时做出承诺,详见附件2。中国声谷资金承诺金额一栏暂时空缺,待上级文件正式下达知晓后,在相关工作群内另行通知。揭榜挂帅类协议另行单独通知后签署。

四、其他重要提醒

(一)规范资金使用

各企业内部要出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资金协议或承诺,用于项目建设需要。要做好资金专户管理和台账记录,接受我局后续第三方事务所常态化检查。

(二)按时进行云平台数据报送

按照省、市、区关于加强中国声谷数据直报工作的通知,各声谷入驻企业于每月14日前登录省经信厅软件企业运行数据直报平台填报上月月报数据。

每年3月20日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平台填报年报数据。

具体资金拨付时间待上级资金下达后另行在相关工作群通知。

(三)及时拨付资金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9号) “对省市县安排用于助企纾困的财政资金,一季度拨付到位”要求,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第一时间将资金拨付到企业,并于3月24日下班前报送资金拨付进度情况。

 

合肥市声谷政策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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