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兑现2021年度庐阳区科技创新奖励政策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4/16  浏览次数:1443

为鼓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2021年庐阳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庐政〔2021〕6号)文件规定,决定对2021年度庐阳区科技创新奖励项目进行兑现。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庐阳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必须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库及庐阳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库。
(二)项目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和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规范,资信状况良好,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有相应的措施。
(三)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人员配备完整合格。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二、“线上申报”项目内容
1.优质企业贷款贴息奖励
对纳入统计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对其在当年实际发生的用于扩大主业范围生产经营的新增贷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30%贴息,单个企业年度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各类企业择优奖补均不超过10家。(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2.鼓励科技创新政策
(1)支持高水平研发机构。对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内外知名高校、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在我区全资或控股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备核心研发团队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建设资助。对符合《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认定条件的研发机构,当年申报并成功获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按照国家级最高300万元、省级最高100万元的标准,以借转补方式给予申报扶持和认定奖励。(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当年从区外迁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作首次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3.支持创新创优
(1)创新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和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创新团队15万元、10万元、5万元。(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2)“双创”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团队携带获奖项目6个月之内在我区创办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成长企业,参加并通过区级事前竞争性立项后,给予创业企业基金投资支持和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3)载体奖励。鼓励高校院所、领军企业、知名孵化机构等多元主体等建设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当年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8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备案为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认定为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4.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应用。
(1)交易奖励。依据当年度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的累计交易并实际支付额给予一定奖励,年度实际支付额100-200万元的(含 100万元,不含200万元),奖励2万元;200-400万元的(含200万元,不含400万元),奖励3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含400万元,不含500万元),奖励5万元。(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3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链接为:http://112.29.139.250/Index.aspx
申报材料分两类—
《庐阳区高质量政策资金申请表》;《庐阳区财政涉企项目表》;产业政策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有关证明材料(以具体条款申报通知中列出的材料为准。)
五、“免申即享”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服务便利度,加快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资金的兑现进度,“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模以上企业25万元、规模以下企业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模以上企业2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不包括入库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此项政策按照“免申即享”的方式予以兑现,兑现方式另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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