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其他市级科技项目通知

关于安庆市申报2022年度省、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7/7  浏览次数:625

 

为做好2022年度我市“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建﹝2022﹞48号)、《安庆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供业字﹝2022﹞1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支持范围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参考《实施细则》。

2.纳入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的申报项目,因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重复申报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申报的,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3.申报项目为2020年7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

4.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应一致或有隶属关系。

二、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

2.所在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按属地管理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申报,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供销社原则上推荐省、市级项目各1个。市社直属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供销社(市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签订市本级项目管理责任承诺书)。

3.市供销社、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初步意见。经市供销社与市财政局会商一致,确定拟扶持项目后,在市供销社部门网站公示。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实施细则》中要求的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供销系统统计年报(2022年1月1日以后加入平台的单位报送2022年6月统计报表),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项目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立项背景、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效益分析、主要结论等。

4.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1日之后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及实缴资本的相关证明。若项目申报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已实施发生的投资(支出)发票复印件;项目实施所在地照片等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项目申报企业与项目建设企业不一致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6.其他材料。项目专项勘查验收情况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7.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编制页码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推荐报告、《项目申报书》、《项目责任承诺书》、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企业财务及统计报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项目现场勘验情况表、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2022年8月15日之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市社综合业务科(省级项目一式四份、市级项目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市社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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