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项目申报

关于濉溪县申报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主体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6/6  浏览次数:952

依据《淮北市秸秆综合利用2022年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我县2022年度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任务4个。为完善全县秸秆收储体系,培育秸秆产业化利用龙头企业,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现向全县公开征集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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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
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7日-15日。
三、建设要求
1、项目建设选址须在濉溪县域内,应做到交通便利、避开高压线和村庄。秸秆收储中心用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应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等。占用一般耕地,应按照农用地管理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建设规模和能力要求。新建秸秆收储量(能力)达1000吨(含1000吨)以上,项目占地10亩以上,其中钢结构收储大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每座标准化收储中心配备地磅1台以上、叉车2台以上、液压打包机1台以上。
3、收储大棚规格和建设要求。收储大棚檐高不低于6.5米,主体结构为钢结构,通风条件良好,地面平整。大棚设计和施工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4、安全设施和防火要求。标准化收储中心四周建有隔离沟或安装防护栏,内部排涝水路畅通,消防水泵、消防池、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备齐全,安装信息化监控设备。秸秆加压等加工作业区须与秸秆储存区隔离。应在显着位置标示“×××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字样和“严禁烟火”警示牌。
5、建设主体必须在2022年9月底之前竣工。
四、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需经所在镇政府同意。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申报建设场地,符合所在镇国土、水利、城建等规划,并经三部门同意允许建设。
4、企业承诺书,承诺按照建设要求内容建设,5年内不得转为非秸秆所用。
申报材料6月15日前报送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沱河路133号县水务局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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